2008年1月9日

替李國修寫相聲

一九九七年,台灣政府開放赴大陸探親。幾年後,台灣流行大陸熱,其中包括許多大陸的順口溜以及台灣所沒有的措辭。就在那時,某唱片公司找我,請我為李國修寫相聲劇本,主題就是「大陸的用語」,要在那些很難望文知義的詞句上搞笑。製作人是一位重逾一百公斤的年輕巨漢,我們相約在咖啡店時,他女友經常陪他來,那女友極嬌小,只有四十幾公斤吧,而且男極不俊,女極美,配來頗突兀,我私下納悶:這男的怎麼追得到這女的呢?我蒐集資料後動工,每寫完一章,就先交出去,有天福至心靈,臨到要交出總量的一半時,要求製作人先付一半酬勞。製作人一愣,不允,我堅持,說那是我接案的原則,他只好給了。後來,我們約在某豪華大樓內唱片公司的辦公室中開會,幾名高階主管和幾名中階主管都來了,李國修也來,大家一起討論已寫好的部分,給我一些意見。幾天後,製作人打電話告訴我,唱片公司換老闆了,本案取消。真的換老闆了?不會是倒閉了吧?我一點也不婉惜,心中暗自慶幸我先拿了一半酬勞(好像是兩萬塊)。

2008年1月6日

原住民女歌手巴奈

我從小認定兒歌「泥娃娃」是悲歌,身旁的人都不同意,他們說:「怎麼會?這首歌很溫暖,很正向呀。我唱給你聽:我做他爸爸,我做他媽媽,永遠愛著他…」遇到這樣的回答,我只能無言。是悲是喜,擺明在那兒,但我無法證明,你能證明太陽是圓的嗎?後來,阿美族和卑南族的混血兒巴奈在一九九九年發行專輯〈泥娃娃〉,為我吐出怨氣。聽她唱〈泥娃娃〉,你就知道那些扮可愛的童謠唱法全錯了。

從雜誌讀到巴奈的經歷:「最青春的歲月,大部分在閒晃,從故鄉晃到外地,從這家餐廳晃到另一家。二十二歲,有人聽見了她,簽她做歌手,那人叫李宗盛,是滾石唱片公司的製作人。簽約六年內,她從未出過一張唱片。流行音樂的制度裡,光會唱歌還不夠,有人覺得她不夠瘦、聲音不夠美。約滿了,歌星夢也碎了…」我一驚,去查巴奈出生的年份,她生於一九六九年,那麼她二十二歲時是一九九一年囉?嗯,果然是她。

十幾年前的某一天,李宗盛透過報社約我見面,我準時抵達位於國父紀念館對面的滾石公司,李宗盛遲了四十幾分鐘才來。他簡短道歉,說是塞車,有些言不由衷,我不禁不悅,身旁的工作人員畢恭畢敬的不停喊他「大哥」。他說,他們有一位還沒發片的原住民女歌手,希望我能把他們寫的中文歌詞譯成日文,他們好譯回中文,呈現一種非漢語的味道。原來還有這招呀?我不禁佩服,並同意了。我直接問稿費怎麼算?李宗盛像沒聽見似的,我以為要看品質來計價,便不多問了。

後來,我交了稿,但從此滾石未再與我連絡,沒有人付錢給我,我好像是被叫去當義工,也沒有人告訴我,我交出的稿後來到底用了沒有,那個原住民女歌手到底怎麼了。從此我份外留意滾石的新人,始終沒有見到任何人有原住民血統。十幾年後,謎底揭曉,原來那就是巴奈。她離開滾石兩三年後,由「角頭音樂」發行〈泥娃娃〉,我很喜歡這張專輯,但我一直不知我更早就與她有交集了。

長髮男子

長髮披肩的男子走進理髮店,引起店員和顧客注目。他坐上鐵椅,理髮師問:想怎麼剪?他說,理平頭。炎熱的八月天,理平頭,不稀奇,稀奇的是,為什麼七月不理,拖到八月才理?理髮師閱人多矣,陪男子天南地北的聊天,就是不問他為何留長髮。旁敲側擊得知,男子並非演員,留髮和剪髮,並非為了造型需要。男子端坐,正視鏡內,留意理髮師每一個動作,有時閉起雙眼,像在傾聽剪刀的節奏。剪完了,理髮師心中微驚,因為他分明看見男子眼中泛起淚光。本部落格主人聰慧過人,手置鍵盤上,任意編排故事情節,此時不免睜開千里眼,透視座上男子心中,並捻髯微笑。真相是這樣的:該男子去年與女友分手前,頭髮向來由女友打理,他家至今存放一套購於台北市師大路、價值六千元的美髮器材組;分手後,他再也不曾理髮,因一想起過去是誰幫他剪髮,他便心痛,而且心中隱隱期盼,萬一女友回頭,他可以長髮向她證明自己念念不忘。這叫癡情,還是愚笨呢?部落格主人瞪大千里眼再看,男子今天來剪髮,是因為前女友來電話,說她即將結婚,如果他想,可以來參加婚禮。莫非男子要赴約?那麼留髮、剪髮等,也都要保密了?部落格主人偏頭掩目,不忍卒睹,嘆口氣,很想叫那名手執剪刀的理髮師,一剪刀戳死這個不要尊嚴的大笨蛋。

讀李白《靜夜思》

李白(701~762)的《靜夜思》共四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此五言絕句很有名,幾乎可說是唐詩,乃至中國古典詩詩的代表,值得一論。

讀完此詩,我的第一個疑問是,在屋內舉頭,怎可能望見明月呢?難道屋頂破個大洞?不,破個洞,要剛好看見月亮,還是很難,莫非這屋子沒有屋頂?要解開這個謎,得去檢驗我們的假設:人在屋內。是的,人在屋內,不容易看見月亮,但如果人在屋外,看見月亮,就很合理了。何況,「地上霜」發生在戶外,比發生在室內要合理些。問題是,人如果在屋外,詩中提到的「床」怎麼辦?詩人怕熱,搬床出來睡?床非一般床,是吊在兩樹之間的吊床?這些說法,太牽強了。沒問題,「床」在屋外,也可以不牽強的,證據在李白的另兩首詩裡。

《長干行》:妾髮初覆額,折花門前劇。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同居長干里,兩小無嫌猜。十四為君婦,羞顏未嘗開。

《王十二寒夜獨酌有懷》:懷餘對酒夜霜白,玉床金井水崢嶸。人生飄忽百年內,且須酣暢萬古情。

這兩首詩裡,「床」不指「睡床」,指的是「井欄」,就是將井圍起來的東西:小男生騎著竹馬來,繞著「床」弄青梅,這是繞著井口玩,不是繞著睡床玩;「玉床」和「金井」對仗,再加個「水崢嶸」,更加證明了「玉床」是「井」,而非「睡床」了。如果此說成立,坊間許多《靜夜思》的白話文翻譯,或是人在屋內的插圖,都譯錯、畫錯了。

我對這首詩的第二個疑問是,短短一首五言絕句中,怎麼出現了兩次「明月」,同時又不是「頂真」(一種首尾以同詞相接的修辭技巧,在此不多解釋)?有些小說家在幾萬字中,都避免重覆使用相同的詞呢。追究之下,我發現一個秘密,那就是,我們所熟知的《靜夜思》,其實被「竄改」過了,李白原本並不是這樣寫的,以李白的文學素養,怎可能一首詩用兩個相同的詞呢。你一定要說我吹牛了,李白怎麼寫,我哪會知道?我當然知道囉,從宋朝的《李太白文集》、《樂府詩集》、《萬首唐人絕句》,讀到元朝的《分類補注李太白集》、明朝的《唐詩品匯》,再讀到清朝的《全唐詩》、《李太白文集》等,李白《靜夜思》在這些書中的全文是相同的,都是:床前看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山月,低頭思故鄉。

可是,時間往前走,清朝的《唐人萬首絕句選》、《唐詩別裁》、《唐宋詩醇》等選集中,第一句「床前看月光」變成了「床前明月光」,其他三句未變。時間繼續再往前走,著名的《唐詩三百首》中,此詩除了第一句變了外,第三句也由「舉頭望山月」變成「舉頭望明月」。換句話說,我們所熟知的《靜夜思》,其實是《唐詩三百首》的版本,其中有兩句和唐朝的原作不同。編《唐詩三百首》的人名叫孫洙,他是不是侵犯了李白的著作權?本人席特宏博士要考察一下他的犯罪心理。

孫洙在《唐詩三百首》編者序中說:「世俗兒童就學,即授千家詩,取其易於成誦,故流傳不廢,但其詩隨手掇拾,工拙莫辨,且止七言律絕二體,而唐宋人又雜出其間,殊乖體制。因專就唐詩中膾炙人口之作,擇其尤要者,每體得數十首,共三百餘首,錄成一編,為家塾課本,俾童而習之,白首亦莫能廢,較千家詩不遠勝耶?」請注意那句「專就唐詩中膾炙人口之作擇其尤要者」,看來,孫洙並沒有纂改李白的《靜夜思》,而是當時民眾口耳相傳的《靜夜思》,已經是我們今天所熟悉的那四句了,他只是如實照錄罷了。既然如此,對於孫洙涉嫌犯罪一事,我就不起訴處分吧。

不過,新的問題來了。李白在唐朝寫的那四句原本好好的,清朝的民眾為什麼要改呢?難道,唐朝版那四句,寫得其實不好?讓我們依序去猜測改字者的心理吧。

1.床前看月光:看月亮,不奇怪,看月光,就很奇怪了,誰沒事會去看沒邊沒形的月光呀?不通,不通,「看」字要刪掉。可是,少一個字,怎麼辦?「月」前加個「明」,湊成「明月」吧。

2.疑是地上霜:看到這句,更加覺得第一句得改掉;試想,如果第一句不改,主角已經知道看的是月光了,這會兒就不可能又誤以為月光是地上霜呀。

3.舉頭望山月:山月?還新光三越咧,那麼文謅謅,幹麼?我這詩要給我五歲侄子背誦耶,不管了,改成「明月」,通俗一點好。

4.低頭思故鄉:這句不必改,寫得太好了,一看就懂,讓我想起一條歌:若想起故鄉,目屎就流落來,免掛意,請你放心,我的阿母…


就這樣,一首唐詩落入民間,以原貌跨越宋、元、明朝,進入清朝,過些年頭後,被改掉一句,再過些年頭,又被改掉一句,愈流傳愈通俗,愈通俗愈流傳,終於變成今天的版本。仔細比較原作和今版,你會發現,現今的版本比較通俗可愛。從李白的生平事跡,或李白全集內的九百九十首詩歌來看,李白才氣縱橫,豪邁奔放,走的是超凡脫俗路線,絕非隨和通俗之人。唐朝詩人賀知章曾讚嘆說,李白是「被貶落人間的神仙」,但,神仙不食人間煙火,跟凡人是有距離的;宋朝的蘇轍也說:「李白詩類其為人,駿發豪放,華而不實,好事喜名,不知義理之所在也。」他不但貶低李白的作品,還貶低他的人格;李白辭官退隱後,曾加入永王李璘幕府,永王興兵叛亂失敗後,李白被捕入獄,因此,宋朝的朱熹批評他說:「文人糊塗,居然到此地步!」宋朝的王安石也諷剌李白,說他的詩「十句裡有九句在談女人和喝酒」。

李白就是這麼一個不可愛、不討喜的傢伙。但是,你猜怎著?通俗可愛版的《靜夜思》在民眾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再加大家沒興趣研究李白的生平,於是乎,李白在我們的心目中,就永遠是那個半夜失眠、思念故鄉的大哥哥啦。

讀「縱囚論」

清朝的趙翼(1727~1814年)的讀史札記《陔餘叢考》中,有一條「縱囚不始於唐太宗」,列出了二十五件縱囚案,加入唐太宗案,就有二十六件了:

1.東漢的馬援任郡級督察時,放押解囚犯逃走,自己也逃走,後來被赦,拜將封候。

2.東漢的鍾離意(複姓鍾離)任職於大司徒府時,卸下押解囚犯身上桎梏,任其自由行走,約好相會日期,最後囚犯全數到齊。

3.鍾離意後來任縣令時,某人為父報仇殺人,被捕下獄,其母病死,鍾離意不顧手下勸阻,對他說:「回去辦喪事吧,如果你講信義,就回來,不講信義,就算了。」後來死囚回來了。皇帝得知此事,賜死囚免死。

4.晉朝的戴封任中山相時,放四百多名死囚回家探親,後來死囚全數回獄。

5.西漢的虞延任縣令時,放囚犯回家過年,後來囚犯準時回獄。

6.晉朝的曹攄(音如書)任臨淄縣令時,不顧手下勸阻,放死囚回家過年,最後死囚準時回獄。

7.晉朝的范廣任堂邑縣令時,常放死囚劉榮回家陪老母過節,劉榮每次準時回獄。有次辦公室失火,劉榮卸下枷鎖,出獄幫忙救火,救完回獄,重配枷鎖。

8.南朝的何允在後齊任建安太守時,放獄中囚犯回家過年,囚犯準時回獄。

9.南朝的席闡文在後梁任東陽太守時,放獄中囚犯回家過年,囚犯準時回獄。

10.南朝的謝方明任劉宋南郡相時,要放獄中囚犯回家過年,手下勸阻說,史書所載縱囚,恐怕誇張不實,就算真有其事,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現代人不像古人般講信義,謝方明堅持放人。後來,大多數囚犯依約在大年初三回來,有一人喝醉了,初五才回來,還有一人晚了十五天,仍未回來,手下要去抓人,謝方明不准,最後村民合力把該犯抓回來。

11.南朝的王志任梁東陽守時,放十餘名獄中重囚回家過年,後來重囚準時回來,只有一人因老婆懷孕晚一天才到。

12.南朝的傅岐任始新縣令時,不顧手下勸阻,放死囚回家過年,級來死囚準時回獄。

13.南朝的何子季任建安守時,放囚犯回家過年,囚犯準時回來。

14.南朝的張種任無錫縣令時,好心叫獄中重犯外出曬太陽,結果重犯跑掉了。

15.北朝的蕭撝任上州刺史時,從大年初一起,放獄中囚犯年假三天。手下勸阻,蕭撝說:「從前虞延縱囚,在史上留名,我要效法他,被法辦也甘心。」後來囚犯準時回獄。

16.北朝的張華原剛就任兗州刺史時,獄中有千餘名囚犯,審理到歲末,只剩幾十名重囚,張華原放他們五天假,後來囚犯準時回獄。

17.隋朝的孫伏伽押送囚犯,卸掉其枷鎖,相約某日於京師集合,結果全數到齊。隋文帝聽說後,分別請孫伏伽和囚犯吃飯,赦免後者。

18.唐太宗李世民在西元632年十二月,放三百九十名死囚回家過年,翌年九月,死囚全數回獄,準備接受秋決,唐太宗予以赦免。

19.唐朝的呂元膺任蘄州刺史時,放獄中囚犯回家過年,囚犯準時回獄。

20.唐朝的唐臨任萬年丞時,放罪輕囚犯回家春耕,囚犯準時回獄。

21.唐朝的元德秀任魯山縣令時,縣內有老虎傷人,一名被捕的盗賊請纓去殺老虎贖罪,元德秀不顧手下勸阻而同意,隔天,該囚背著一隻死老虎回來。

22.宋朝的冷豳在寒食節,放囚犯回家祭祖,後來囚犯準時回獄。

23.元世祖忽必烈於1273年五月下令,釋放殺人犯以外的囚犯,要他們在八月以前自行回大都(今北京)報到。後來,二十二名囚犯準時回獄,被赦免。

24.元朝的陳天詳任壽昌知府時,殺了兩名叛黨首領,捕獲十三名黨羽,但放十三人年假三天,後來他們準時回獄,陳天詳呈報上級,釋放他們。

25.明朝的許文岐任黃州守時,放七名獄中重囚回家,後來重囚準時回獄,許文歧呈報上級,赦其無罪。

26.明朝的周瑄任南京刑部尚書時,夏天流行瘟疫,他放罪輕的囚犯回家說:「在家待命候傳。」後來,囚犯都聽命回獄。

我們來思考幾個問題。

其一:縱囚合法嗎?

在皇權時代,皇帝最大,所以第十八案的唐太宗和第二十三案的元世祖,縱囚都是合法的,不必承擔法律責任,但要受輿論批評,像唐太宗就被後世的歐陽修以《縱囚論》罵得灰頭土臉。其他二十四案,全部違法,因此第一案的馬援縱囚後落荒而逃,也因此許多案的縱囚者被手下勸阻,第十案中還有人咬定史書中記載的縱囚案出於捏造。但,不知何故,絕大多數縱囚者深信囚犯會守約回來,而且深信,只要囚犯守約回來,縱囚就無罪,第二十四案和第二十五案中的縱囚者等囚犯回來後,甚至居功向上級索取特赦,不怕上級追究他們縱囚的責任。難怪第十五案的蕭撝心癢難搔,明知有風險,也要冒險去賭了。現代法律觀念反對「以成敗論是非」,縱囚是否合法,與囚犯是否守約回來,是沒有關係的,上級大可嘉許囚犯守約回來,但譴責縱囚者縱囚。因此,像第二十四案和第二十五案那樣,上級不追究縱囚者的縱囚行為,似乎也是違法的。

其二:獨厚死囚?

二十六案中,有些案只縱輕囚,有些案只縱孝子,這些情況下,其他沒有被縱的囚犯無話可說,誰叫他們罪太重、德行不足呢?但是第四案、第六案、第十八案等,只縱死囚,其他不縱,這叫其他非死囚如何服氣?死囚守約回來後,繼續坐牢,等著被殺頭,那就算了,回來後,竟被赦免,大搖大擺出去,再也不必回來,這叫那些非死囚,特別是刑期很久的重囚,能不懊惱自己當初沒犯死罪,能不抓狂,能不暴動嗎?

其三:免刑或減刑?

二十六案中,第一案和第十四案的縱囚者沒有要求囚犯回來,第十案和第十一案的囚犯中有少數人毀約,沒有準時回來,其他二十二案的囚犯則是全數守約回來。二十二案中,十七案的囚犯回來後,刑責不變,一案(第三案)的囚犯回來後被皇帝減刑,六案的囚犯回來後被赦免。六案中,第二十一案的囚犯冒死殺虎贖罪,依事先約定被免刑,算是合理的,第二十三案中有部分輕犯,減刑即等於免刑,也算是合理的,但是第二十三案中的重囚,以及其餘五案中的重囚和死囚,特別是唐太宗案的多達三百九十人的死囚,只因守約回來,即被完全免刑,這個獎賞未免太大,不合比例原則。

其四:全數守約的難與易

共有二十二案的囚犯全數守約回來,其中四案只涉及一名囚犯,其他則涉及七名、十餘名、二十餘名、七十餘名、三百九十名、四百餘名囚犯等。從機率學可知,總人數愈多,存心毀約或不慎違約的人數也愈多,「全數」守約回來也就愈難。從好逸惡勞、貪生怕死的人性可知,輕囚較願意守約,重囚較不願意,指望死囚回來,可說緣木求魚,難怪第十案中有人說,史書中的縱囚案是捏造的。偏偏,第四案和第十八案涉及數百名死囚,第十八案所縱日數甚至長達九個月,全數守約回來,相當不合理。很可能各地官吏嚴格控管後,提前押往京師,再讓他們準時亮相。依我之見,《資治通鑑》說第十八案是「無人督師,皆如期自詣朝堂」,固然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歐陽修在《縱囚論》中所說的皇帝和死囚「上下交相賊」,也不成立,因為死囚根本「賊」不了皇帝,他們只是皇帝和官吏等統治階層的棋子。二十六案中,結局最自然合理的是第十案:放走一批人數不太多的非死囚,大多數人守約準時回來,一人不慎違約,一人故意毀約,假滿回來後,死囚未被免刑,也沒有被減刑。

思考五:史書所載,是真是假?

二十六案中,最不可思議的是第四案:四百餘名死囚被戴封放掉後,全數守約回來。根據史書,戴封創造的奇蹟,還有很多:有一次他所有的財物都被搶走,強盗走後,他發現身邊還有七匹絲布,抱著布,追上去說:「我知道各位貧窮,這七匹布也送你們。」強盜大為感動,把所有財物還給他;戴封擔任西華縣令時,鄰縣飽受蝗災,他的縣卻安然無事,更奇的是,上級來視察,大批蝗蟲跟來,上級一走,蝗蟲也跟著走掉,看來好心的蝗蟲是不希望上級命令戴封撥糧救濟鄰縣;有一年旱災,戴封祈雨,但是乾旱依舊,戴封堆起乾柴,親自坐在上頭,點火自焚,眼看他即將被燒死,天空下起傾盆大雨,戴封轉危為安,旱象宣告解除。中國史書所載事件,到底是真是假呢?各位自行判斷吧。

思考六:唐太宗為何縱囚?

皇帝行事,不外為了鞏固政權,像唐太宗那種有勇有謀的皇帝,尤其如此。西元618年,隋煬帝死,李淵擁兵稱帝,是為唐高祖;626年,李世民逼父親李淵退位,繼任為帝,是為唐太宗;唐太宗自稱「動靜必思隋氏,以為殷鑑」,而隋朝是因「憲章遐棄,法令尤峻,人不堪命」而滅亡,所以他認為「以寬仁治天下,於刑法尤慎」才能保住江山。據史書,唐太宗即位四年後的630年,全中國只有二十九人被判死刑,可是到了633年,死囚增為十三倍半,達三百九十人(一說兩百九十人),因此唐太宗之縱囚與赦囚,極可能是在做一項空前絕後的司法改革,目的在將「法令尤峻」轉為「於刑法尤慎」,以穩住大唐江山。以此觀之,非但死囚不曾「賊」唐太宗,唐太宗又何嘗曾「賊」死囚呢?他也明白死囚並非守信義的聖人,大演其戲,只是在整頓司法系統而已。大官縱囚,可能是沽名釣譽,但是見過大風大浪的唐太宗,哪須要表演來討好誰呢,大官歐陽修沒當過皇帝,不懂皇帝的心理,更不懂玩政治手腕已成精的開國皇帝的心理了。

思考七:歐陽修討厭唐太宗?

讀歐陽修的《縱囚論》,會覺得他看唐太宗不順眼。但是,讀他寫的正史《新唐書》,卻會覺得他非常讚賞唐太宗。《新唐書》說:唐太宗讀《明堂針灸圖》後,得知針灸時誤傷背部經脈,可能致死,便下令禁止鞭打罪犯背部;唐太宗處死某大臣,很後悔,便下令以後處死前要「覆奏」三次,後來更增加為五次;唐太宗縱囚三百九十人後,曾對群臣說:「吾有天下未嘗數赦者,不欲誘民于幸免也。」可見唐太宗也反對「上下交相賊」這種事,事實上,唐太宗在位二十三年內只大赦了四次,比其他皇帝節制多了。為什麼《新唐書》和《縱囚論》中的唐太宗,如此相異?說不定,兩文撰於不同時期,今日之我不惜否決昔日之我;也說不定,正史《新唐書》如實表達了歐陽修對唐太宗的評價,時事短評《縱囚論》則「指桑罵槐」、「藉古諷今」,表面上批評唐太宗,其實是要批評北宋頻頻特赦。據說,北宋當時除了不定期的「大赦」外,還有三年一次的「郊赦」、區域性的「曲赦」、減刑或假釋的「德音」等,刑法幾乎被架空,令歐陽修無法認同。拉無辜的唐太宗下水,有兩個好處:唐太宗是樣板好皇帝,貶他無損於其地位,較不尖銳;唐太宗以接納諫言著名,抬他出來,也是在提醒現今的皇帝,被批評後不能惱羞成怒。

另外,聊些「縱囚」的花絮:

1.小時候,我在讀者文摘讀到一則笑話:冰島冬天冰天雪地,監獄白天放囚犯出去活動,有一天,一名囚犯太晚回來,獄卒生氣的說:「下次這麼晚回來,我就不幫你開門。」

2.第七案中,「死囚劉榮脫枷救火,救完火又回獄中,重新配上枷鎖」一節,令我想起黑澤明電影「椿三十郎」(三船敏郎主演)中,有一段是壞人黨羽被俘,被關在棉被櫥內,但他聽見好人交談後,知道自己被壞人首領所欺,逐漸認同好人,結果常常跑出櫥子,與人議論,或相擁雀躍,直到想起自己是俘虜時,才道歉,回櫥,輕輕帶上拉門。

3.當兵時,進行為期五天的大規模演習,軍分藍軍、白軍兩邊,模擬作戰。有一天,一位裁判官走來我們連隊的帳篷,發狀況指令給我們連長,連長趕忙大喊:「敵機臨空!臥倒!」一堆阿兵哥張目結舌,站定不動,紛紛問:「怎麼了?」裁判官下判決:這些沒有立即臥倒尋求掩蔽的士兵,視同死亡。連長臉色極差,在裁判官監視下,叫這些「陣亡」的土兵躺下,再叫別人把他們搬上擔架,連絡「軍墓組」來運走。躺在擔架上的士兵,覺得自己幸運極了,從此只要躺著休息即可。這時,「死屍」之一躺著舉手說:「報告長官,我是隔壁連的伙房,我不能不回去啦,我不回去,全連都沒有飯吃。」連長看看裁判官,裁判官苦笑點頭,連長說:「好吧,你三餐時間回去作飯,其他時間回來躺著,一定要準時回來喔。」那人從擔架上爬起來,敬禮喊是,一溜煙跑掉了。後來,這個「死」囚果然都準時回來。

信賴與放手

日本社會心理學家山岸俊男研究「信賴」說,和美國人相比,日本人比較不信賴別人,因為日本人的「信賴」,常是「投桃報李」式,以交換為前提。他說,交往必定伴隨著「吃虧」、「被背叛」的風險,「信賴」就是「願意承擔風險」、「願意無償付出」,如果不肯承擔風險,不肯無償付出,就很難稱為「信賴」。為什麼我們無法信賴別人呢?有一種人協調性和交際能力較差,害怕與人發生關係,不能承受「被背叛」的後果,於是他們極力避免「被背叛」的風險,這就不信賴別人了。山岸俊男說,社交技巧有兩種:一種發生在開放的社會,其特徵是高度信賴別人,願意為了建立關係而承擔風險,在不互相束縛的前提下,判斷別人的行為,決定自己如何應;另一種發生在封閉的社會,那是低信賴感者的結盟,其要領在,以保證自己不背叛,來要求對方做相同保證。我想起一個故事:某人失足掉下懸崖,手抓住懸崖邊緣,佛陀經過,那人呼救,佛陀說:「照我的吩咐做,我就救你。」那人說:「我一定遵命。」佛陀說:「放手。」那人死抓不放,最後土崩石落,那人手握一把土,跌落深淵。

雪萊詠秋

1816年夏天,英國詩人雪萊(1792~1822)在瑞士寫了一首詩,名為 Hymn to Intellectual Beauty,可譯為「禮讚心智清明之美」。該詩共七節,其中第七節前半段提到「秋意」,正合我去年初秋時之感:

The day becomes more solemn and serene
When noon is past—there is a harmony
In autumn, and a lustre in its sky,
Which through the summer is not heard or seen,
As if it could not be, as if it had not been!
Thus let thy power, which like the truth
Of nature on my passive youth
Descended, to my onward life supply
Its calm—to one who worships thee,
And every form containing thee,
Whom, SPIRIT fair, thy spells did bind
To fear himself, and love all human kind.

在網路上查到此詩的三個譯本,譯者各是查良錚、江楓、吳笛,其中似乎以吳笛譯得最好:

當正午過去,白晝變得更為靜穆,
出現了一種秋天的和諧的音符,
碧空中也有了一種明媚的色調——
整個夏天,它們都不曾被人耳聞目睹,
仿佛夏天不會,也不配擁有這些!
那麼,讓你的力量,就像自然的真諦,
侵襲進我的消極的青春,
並且把安詳賜給我今後的時日——
我這個人呵,無限崇拜你,
也崇拜僅容著你的一切形體,
啊,美麗的精靈,是你的符咒
使我熱愛整個人類,卻又畏懼自己。

As if it could not be, as if it had not been!說得多麼貼切呀。同時想起,雪萊在1816年寫此詩時,年僅二十四歲;1059年,歐陽修寫「秋聲賦」,已五十二歲,故其筆下的「秋」,與雪萊者大異其趣:「夫秋,刑官也,於時為陰:又兵象也,於行為金,是謂天地之義氣,常以肅殺而為心。天之於物,春生秋實。故其在樂也,商聲主西方之音,夷則為七月之律。商,傷也;物既老而悲傷。夷,戮也;物過盛而當殺。」真是老態畢露。

讀「水滸傳」第二十三回

水滸傳第二十三回「橫海郡柴進留賓,景陽岡武松打虎」:

武松在路上行了幾日,來到陽榖縣地面。此去離縣治還遠。當日晌午時分,走得肚中飢渴,望見前面有一個酒店,挑著一面招旗在門前,上頭寫著五個字道:『三碗不過岡。』武松入到裏面坐下,把哨棒倚了,叫道:『主人家,快把酒來喫。』只見店主人把三隻碗,一雙箸,一碟熟菜,放在武松面前,滿滿篩一碗酒來。武松拿起碗一飲而盡,叫道:『這酒好生有氣力!主人家,有飽肚的,買些喫酒。』酒家道:『只有熟牛肉。』武松道:『好的切二三斤來喫酒。』店家去裏面切出二斤熟牛肉,做一大盤子,將來放在武松面前;隨即再篩一碗酒。武松喫了道:『好酒!』又篩下一碗。恰好喫了三碗酒,再也不來篩。武松敲著桌子,叫道:『主人家,怎地不來篩酒?』酒家道:『客官,要肉便添來。』武松道:『我也要酒,也再些切些肉來。』酒家道:『肉便切來添與客官喫,酒卻不添了。』武松道:『卻又作怪!』便問主人家道:『你如何不肯賣酒與我喫?』酒家道:『客官你須見我門前招旗上面明明寫道:「三碗不過岡。」』武松道:『怎地喚做「三碗不過岡?」』酒家道:『俺家的酒雖是村酒,卻比老酒的滋味強;但凡客人,來我店中喫了三碗的,便醉了,過不得前面的山岡去:因此喚做「三碗不過岡。」若是過往客人到此,只喫三碗,更不再問。』武松笑道:『原來恁地;我卻喫了三碗,如何不醉?』酒家道:『我這酒,叫做「透瓶香;」又喚做「出門倒」初入口時,醇醲好喫,少刻時便倒。』武松道:『休要胡說!沒地不還你錢!再篩三喫來我喫!』酒家見武松全然不動,又篩三碗。武松喫道:『端的好酒!主人家,我喫一碗還你一碗錢,只顧篩來。』酒家道:『客官,休只管要飲。這酒端的要醉倒人,沒藥醫!』武松道:『休得胡鳥說!便是你使蒙汗藥在裏面,我也有鼻子;』店家被他發話不過,一連又篩了三碗。武松道:『肉便再把二三斤來喫。』酒家又切了二斤熟牛肉,再篩了三碗酒。武松喫得口滑,只顧要喫;去身邊取出些碎銀子,叫道:『主人家,你且來看我銀子!還你酒肉錢彀麼?』酒家看了道:『有餘,還有些貼錢與你。』武松道:『不要你貼錢,只將酒來篩。』酒家道:『客官,你要喫酒時,還有五六碗酒哩!只怕你喫不得了。』武松道:『就有五六碗多時,你盡數篩將來。』酒家道:『你這條長漢儻或醉倒了時,怎扶得你住!』武松答道:『要你扶的不算好漢!』酒家那裏肯將酒來篩。武松焦躁,道:『我又不白喫你的!休要引老爺性發,通教你屋裏粉碎!把你這鳥店子倒翻轉來!』酒家道:『這廝醉了,休惹他。』再篩了六碗酒與武松喫了。前後共喫了十八碗,綽了哨棒,立起身來,道:『我卻又不曾醉!』走出門前來,笑道:『卻不說「三碗不過岡!」』手提哨棒便走。

武松在店內吃喝的程序是這樣的:
1.店主在桌上擺了三隻碗、一雙筷、一碟菜。
2.店主篩上一碗酒,武松一飲而盡。
3.店主端來牛肉,篩上第二碗酒,武松喝了。
4.店主篩上第三碗酒,武松喝了。
5.店主不再來篩酒,武松抗議,店主看他沒事,再篩三碗。
6.店主不再來篩酒,武松發怒,店主又篩三碗。
7.店主端一盤牛肉出來,又篩三碗。
8.武松揚言砸店,店主篩最後六碗,武松喝了,前後共喝十八碗。
試問,為什麼店主要在桌上排三隻碗?說是「三碗不過崗」,但武松每喝完一碗,店主才來新篩一碗,那麼碗只要一隻就夠了。

趕路的雁

一年前,受吳小姐委託,接一個案子,兩人合作愉快。最近,她來電邀我參加她十歲女兒的生日晚宴,我欣然答應。本以為去她板橋家中吃便飯,特地復習交通路線,相約日期前夕,她卻約我傍晚五點半在北投捷運站見,不在板橋,而在北投?難道附近有什麼風味餐廳嗎?不像吳的簡樸作風耶。

捷運站外,幾個大人和一群國小四年級女生會合了,其中並沒有吳先生,吳先生兩年前已因病去世。搭計程車上山,每車兩百五十元。開了很久,抵達「趕路的雁」花園咖啡店。海拔很高,可以俯望觀音山和淡水河,入夜後,萬家燈火,更加漂亮。原來,這是一群基督徒經營的中途之家,宗旨在照顧有吸毒前科者,兼營咖啡店可貼補開銷。店內已有四位客人,後來又來五位,店主問我:「你是主內弟兄嗎?」我稍猶疑,他立刻知道我不是基督徒。事實上,店內只有我一人不是基督徒。

吳私下問我:「有沒有覺得被騙來?」我說:「沒有。」她說:「我女兒選這個地方,是因為她從前來過,喜歡這裡的狗。」可不是嗎?所有小孩都在「玩」店內那三隻狗,又抱又摸,又握手的,狗兒無奈的承受。

飯前禱告,我也低頭閉眼,兩手握膝前。吳引著念禱詞,十分流暢。南瓜盅、醋拌洋蔥、筍乾五花肉、排骨湯、墨魚細麵、生菜沙拉、炒空心菜、煎旗魚等,都是我做得來的家常菜,這才是吳的作風。有意思的是,就像名畫「最後的晚餐」,這張餐桌極狹長,我常起身,走幾步,去另一端挾菜。鼓、鋼琴、電子琴、樂譜架等,占了店內一整面牆,看來這兒常有唱詩活動。飯後,店主夫婦唱作俱佳,率先表演兩首歌頌神恩的快歌,接著阿興、阿國兩位廚師,談自己吸戒毒的心路歷程。阿興上場時,店主問小孩:「知道阿興哥哥身上那些花花的東西是什麼嗎?」小孩異口同聲說:「剌青!」店主說:「有剌青,吃魯肉飯不用錢。」阿興害羞的笑著,店主說:「開玩笑的啦,小朋友以後不可以剌青喔。」四位香港訪客唱廣東歌,我們這「團」的幾個大人和幾個小孩各唱一首國語歌。不用說,所有人唱的都是福音歌。念國小時,老師教我們唱英文版的「平安夜」。念高中時,參加合唱團,學會了四部的「聖城頌」(the Holy City)。此外,我也會唱家喻戶曉的「奇異恩典」(Amazing Grace)。本想上場表演,想起「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而作罷。最後,分食生日蛋糕,奶油很厚,味道普通,我淺嘗即止。

晚上九點多,店主開車送我們下山。我們那輛車,共乘三個大人和四個小孩,我坐在前座,出謎語給小朋友猜,幫她們解悶:「什麼動物,四隻腳,沒有翅膀,但是會飛?」她們亂猜很久,都不對,我先後給了五個提示,還是猜不出來。車抵山腳,公布答案,她們恍然大悟,說要回去考同學,真是可愛的女生。眾人在捷運站外分手,各自回家。

吳企圖拉我接近她的上帝,但是佛教的無神論深入我心,我想我後半生大概不可能成為基督徒了。「權力」令人腐化,但「信仰」能使人超越「權力」。但是,「信仰」有很多種,「宗教信仰」只是其一,而且「宗教信仰」也有很多種,「基督教」只是其一。由於全體人類都有超越「權力」的人性需求,我不同意「基督教」壟斷「信仰」一詞。那麼,佛教有沒有壟斷「信仰」呢?至少我所認知的佛法是沒有的,基督教徒大概說不出「見佛殺佛」這種話。

法國學者 Bruno Latour 訪台演講時,談到宗教說:「在進步史觀來看,宗教絕不會有未來的,它對原始民族或古老文明或許還有一點好處,但在現代化的過程中已註定會冰消瓦解。十八世紀以來,每一個啟蒙思想家、自由鬥士,都在召喚人民卸下宗教的枷鎖。但是,由交引纏繞的模型來看,可見到完全不同的景象。法國哲學家瑟爾 Michel Serres 曾給宗教一個美麗的定義:宗教是輕忽的對反(opposite of negligence)。正如其字根所示,宗教心靈並不意味著相信超驗的存有或精神力量。相反地,宗教心靈意味著憂心、關切、小心翼翼。簡言之,對一個身處交纏之中的人而言,輕忽是最大的罪。對我而言,交引纏繞這個趨勢與挑戰,與宗教不像進步史觀所說般水火不容,我們不再只有宗教蒙昧主義與現代自由精神這兩種互斥的選項。我們要小心翼翼、憂心忡忡,也就是說,我們要恢復宗教的精神,當然這個宗教精神和以往的宗教截然不同…」

我喜歡「宗教是輕忽的對反」這句話,我欣賞吳,因她和我相同,具有「輕忽的對反」的人生觀。下次她邀請我,我還是會欣然赴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