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9日

「機車」的由來

說起「機車」的由來,得回溯一八八五年八月二十九日,那天德國人戴姆拉把改良的汽油引擎,裝在木製兩輪車上,製成了世界上第一輛機車,並獲得了專利…但是,我不是要講這個。我要講的「機車」是形容詞,不是名詞,其用法是:「你這人很機車耶!」它的意思約莫是:不上道、固執、難搞等。

明明是拉風的交通工具,怎麼變成了負面的形容詞?我想了很久,發現此詞有三個特點:僅見於台灣;約十年前出現;係青少年俚語。由此,我大膽推測「機車」一詞是「雞掰」的隱語,「雞掰」是台語,本意是「女性性器」,是名詞,但也可作形容詞用,意思約如「機車」,用法是:「你這人很雞掰耶。」曾有人將「無間道」電影重新配音為「cd-pro2」系列,極為爆笑,在網路上紅極一時,其改編的對白中,即大量將「雞掰」當形容詞用,甚至成為梁朝偉一角的外號,「雞掰」的形容詞用法在台灣中下階級生活中,是很普遍的。

用北京話說「你很雞掰」時,變得不雅,故改掉最後一字以掩耳盗鈴,秀場搞笑主持人也常用這招。以ㄐㄧ音開頭的詞中,最易想到的就是「機車」,「你很雞…」也就在最後一字急轉彎為「…車」了。正因「機車」脫胎自台語「雞掰」,所以台灣以外的地區無此用法。我如此推測,不知各位以為然否?

我帶這本書去荒島

常有人問,如果只能帶一本書去荒島,你要帶哪一本書去?這個寓言中的荒島,當然是指你的書房,而島旁的海洋就是四壁上汗牛充棟的書籍。我環顧書房,如果只能選一本書來讀,我會選哪一本呢?直覺的答案是《STS讀本:科技渴望社會》。

許多人不知道STS研究是啥子,我引用一段該書的簡介:「透過這些STS研究的洞察,科技不僅不再是隔離於社會之外的象牙塔,反而成為現代社會中形塑性別、國族、階級、民主、日常生活、親密關係與自我認同的權力中心,並且也經常反為這些社會力量所導引與型塑。這一點可能是STS觀點中,最違反常識而令人費解之處:正是在深入最『純粹技術性』的實驗室與科學實作之後,我們才明白科技是如何地充滿著『社會與政治』意涵,而且何以我們對這些意涵往往視而不見。」

簡介中的「違反常識而令人費解」、「平常視而不見的意涵」,就是我最想閱讀的部分。還有什麼比推翻自己和眾人的成見,更有趣的事呢?黑色的大禮帽內有一隻兔子;被鋸成兩半的美女居然復活;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卻憐憫旁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佛法大師勸人見佛殺佛;愛恨交加,哭笑不得,全部成立又全部不成立;「外科醫生動手術前應洗手」、「膽固醇有害健康」、「地球繞著太陽轉」等曾被視為邪說;哺乳是餵奶的意思,為什麼只有半數能哺乳的獸類竟以偏概全的稱為哺乳類呢…多麼違反常識,多麼令人費解,多麼…值得閱讀!

讀這本書,以新眼光看「科學技術」尚是餘事,更重要的是,從這些具體議題中,學到批判的方法(可分歷史學、哲學、社會學等取向)。學會這套內功心法,即可開啟天眼,透視其他建構出來的權威、價值觀、意識型態,使你更加解放,樂莫大焉。

尚未開始,即已結束

會議上,她受到批評,不禁掩面哭泣。回到座位,立刻收到他來信:「還好吧?中午請你吃飯。」她破涕為笑。那確乎是一頓愉快的午餐,進行了約三分之二時,她有一種正和男友相處的錯覺,便不落痕跡地提起男友。他依然微笑,依然有禮,依然一絲不亂地分析人情和事理,她完全放心下來。幾周後,她告訴辦公室內幾個比較熟的同事,她要離職了,將回故鄉高雄,在親戚開的公司內任會計。她當然也告訴了他,於是,信又來了:「星期六出來逛逛吧?」她答應了,她喜歡和他說話,他總能以最淺白的措辭,說明一種微妙的道理或感情,令她豁然開朗。

捷運西門町站前,他提議去看電影,兩人在玻璃橱窗前站立許久,他說:「其實你不想看電影,對吧?」她客套的說了句什麼,他說:「沒有關係,我們找家店,坐下來聊天好了。」就近去紅樓劇場,這是一棟百年紅磚老房,氣氛很不錯,兩人愈談愈開心。她覺得她可對他傾吐任何事情,最後連「那個秘密」都說了:公司有位男生向她告白,起初她百般拒絕與迴避,最近卻開始迷惑,覺得那男生蠻有魅力,幾次半夜,通完電話,很想不顧一切的去找他,讓該發生的發生,事後再回相交六年的男友身邊,絕口不提。他聽完這個故事,沒給任何分析和建議,像陷入沈思。她當然不會知道,此時他明白自己被定位為兄長,她對他並沒有愛情的想像。

她滔滔訴說,她之離職,有大半是為了逃避那位追她的男生,不知高雄的生活將如何,也不知她和台北的男友相隔兩地,感情會不會受影響。她沒有說出那男生的姓名,但他猜得出來,很可能就是企畫部那個姓陳的,他正巧知道那位陳姓帥哥的某些把妹秘辛。他在心中嘆息,如果說她和男友有性有愛,和姓陳男生有性無愛,和他就是什麼都沒有了。

從她一進公司,他就極欣賞她,但他知道她有男友,自認只是迷戀美女容貌,再加不喜歡在職場談私人感情,他隱瞞住心中的好感。那天,她在會議上哭泣,他再也按捺不住,約她吃飯。吃完那頓飯後,他覺得自己不再只是愛她外貌,連她的性情也一併愛進來了。知道她要離職後,職場戀情的忌諱沒了,他不住幻想和她正式交往,親吻她流淚的臉龐,在辦公室瞥見她的側臉或背影,即有喝醉的感覺。

下午三點,在紅樓劇場喝完茶,他提議去市立美術館。下午五點,他們在館外公園散步幾圈後,他提議去士林吃飯。下午七點,吃完飯後,他提議去咖啡店。每次提議,她都答應了,他如同小孩般雀躍:莫非她對他也有好感?他願意等待她和現任男友結束關係。他想起,他並沒有立場制止她和陳姓男生發生外遇,不禁黯然。咖啡店內,他心血來潮,說要試撥她的手機,她想阻止,但他已經撥了。她從提袋內拿出手機來,看了幾下,結巴說:「有,有,通了。」他立刻會意她在慌張什麼:她的手機沒有響鈴,只有震動,分明是不想在他面前接聽男友的電話,他對贏得她更有把握了。不早也不晚,這場第一次約會該結束了,他不想顯得急切,卻忍不住約她明天下午見面,她面有難色,最後仍然答應。

星期天早晨,他忍不住發簡訊給她,說等不及下午,希望中午就能見到她,但她一直沒有回這則簡訊。下午,相約的時間快到了,她用一個他辨認不出的手機打電話來說:「我晚上得和我男朋友吃飯,所以下午只能陪你一個小時,一個小時後,我男朋友會來接我。」這是怎麼回事?他心知不妙,或許她是用男友的手機打來的?或許此時她男友就在她身旁。他後悔早晨發那則簡訊,詋不定她昨夜和男友過夜,早晨她男友比她先發現那則簡訊。他應該和她保持聯繫,靜靜在旁等待局勢改變,今天,不,連昨天,都不該約她的。如今,他成了她和她男友心目中的第三者(其實是第四者)了,在道德尊嚴的壓力下,她非得在男友面前割捨他不可。他告訴她:「我正想打電話給你呢,下午我臨時有事,不能來了。」電話彼端的她不卑不亢的說:「這樣呀?那我們另外約吧。」他知道這段戀情沒有開始便已結束,仍強打起精神說:「好,好,我們另外約,拜拜。」

2008年1月18日

棒球年代

小時候,巷弄尚未被機車占滿,每天下午,鄰居小孩對巷內各戶大喊:「打棒球!」所有小孩便帶著他有的手套、球棒、棒球出來集合,二十幾人結隊往堤岸去。那時,市政府沒有特別規劃堤岸,不像現在有溜冰場、籃球場、停車場、花圃等,那兒就是一片雜草地──我們的天然棒球場。兩個年紀最大、體能最好的小孩出面當隊長,輪流挑選隊員,誰先選?甲扔球棒給乙,乙伸手抓住,甲握住他虎口上方,乙再握甲虎口上方,最後誰握到頂端,對方再無可握,就由他先選。所有小孩都能分配到守備位置,年紀最小的,往往被派往最遠處,好不容易,球往他方向飛去,他就興高采烈的追著去撿球,覺得參與到了。我妹常是現場唯一的女生,沒有人願意讓她打球,我便派她去當主審,她站在捕手後,裝模作樣的喊「好球」或「壞球」,但她根本是魁儡,我們另有判斷。半數以上人沒有手套,我也沒有,我向來借用別人的,但我是左撇子,不容易借到右手手套,只能勉強在右手上戴左手手套,不得不露出幾個指頭來。有時,我戴在左手上,接到球的瞬間,用右手拉掉手套,仍用左手投出,後來在電視上看到,美國有位獨臂的王牌投手,也用這辦法。常常,球沒入草叢,再也找不到,大家只好放下手中裝備,在草叢內走來走去,直到不得不放棄。長大後,每次經過,總幻想那些草叢內,恐怕有好幾百顆白色的棒球。升國中後,我開始迷籃球,那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2008年1月16日

街頭藝人愛說笑

鄭進一的「愛國精神病」專輯內,有一首歌改編自歌仔戲「乞食調」。原本的歌詞是在扮可憐、討好人,鄭進一將它改得「騙子」、「無賴」氣十足,偏又出以第一人稱敘述,結尾是「你再不施捨我就要用偷的了」,聽之令人噴飯。歌中有句「老闆呀,老闆娘呀,我好可憐喔,趕快施捨我吧,賞我一點油錢吧,我的車沒油了」,令我想起我在美國佛羅里達州邁阿密見到的一名乞丐。

那年我去美國自助旅行,途中來到佛羅里達州邁阿密,遇到一名黑人乞丐坐在馬路邊,說個不停。說是乞丐,他面無愧色,侃侃而談,氣勢不遜當紅電視脫口秀主持人。難得的是,他妙語如珠,所有觀光客聽了,都忍不住掩口而笑。舉例來說,他講一半,會忽然手指對街的轎車喊:「喂!別弄髒我的車!」從車旁走過的路人嚇一大跳,稍後才會意到他的幽默。另一次在紐約搭地下鐵,一位仁兄(剛好也是黑人)忽然開始在擁擠的車廂內演講,起先大家以為他有精神病,仔細聽,他談的是自己的行乞經驗,原來是繞著彎子在討錢。他也是妙語如珠,唱作俱佳,例如他說:「有一次有一位紳士給我一張鈔票,我接來一看,居然是一塊錢,天啊,這麼體面的紳士居然只給一塊錢。我展開鈔票一看,上頭的華盛頓眼中含著淚水(tears in his eyes)。」

這兩位是乞丐,其實更像是街頭藝人。正宗的街頭藝人自然更是刻意幽默,以多掙賞錢。在芝加哥見過一位穿緊身衣的小姐,徵求一名男觀眾蹲下,站上他肩,兩人站直,疊成一層樓高,引來熱烈掌聲,這時高高在上的小姐,對她身下的觀眾說:「喂!你可千萬別鞠躬!」另一位男士表演同時拋九顆小球,演完以大帽子收錢時說:「可以放錢,也可以不放,但是千萬不要把錢拿走。」

還有一天,我去費城博物館看莫內「睡蓮」,故意不買票,在門口等人求售他已買的票,以撿便宜。果然,我和一位小姐成交了,掏錢給她時,我開玩笑說:「我想你不收支票。」她的反應很好:「沒錯,我們也不刷卡。」兩個各取所需的人哈哈大笑,氣氛極佳。相對於此最成功的笑話,我所見的最失敗的笑話,發生在我在舊金山搭有軌纜車時,那時很多遊客模仿電影中所見,吊在車尾,將半個身子伸出車外,非常危險。駕駛員以麥克風調侃說:「門口的乘客,請面朝前方,這樣你才知道你被什麼打中。」他講完,沒人理他,當他不曾說話,他只好繼續介紹街景和本市歷史。

2008年1月9日

替李國修寫相聲

一九九七年,台灣政府開放赴大陸探親。幾年後,台灣流行大陸熱,其中包括許多大陸的順口溜以及台灣所沒有的措辭。就在那時,某唱片公司找我,請我為李國修寫相聲劇本,主題就是「大陸的用語」,要在那些很難望文知義的詞句上搞笑。製作人是一位重逾一百公斤的年輕巨漢,我們相約在咖啡店時,他女友經常陪他來,那女友極嬌小,只有四十幾公斤吧,而且男極不俊,女極美,配來頗突兀,我私下納悶:這男的怎麼追得到這女的呢?我蒐集資料後動工,每寫完一章,就先交出去,有天福至心靈,臨到要交出總量的一半時,要求製作人先付一半酬勞。製作人一愣,不允,我堅持,說那是我接案的原則,他只好給了。後來,我們約在某豪華大樓內唱片公司的辦公室中開會,幾名高階主管和幾名中階主管都來了,李國修也來,大家一起討論已寫好的部分,給我一些意見。幾天後,製作人打電話告訴我,唱片公司換老闆了,本案取消。真的換老闆了?不會是倒閉了吧?我一點也不婉惜,心中暗自慶幸我先拿了一半酬勞(好像是兩萬塊)。

2008年1月6日

原住民女歌手巴奈

我從小認定兒歌「泥娃娃」是悲歌,身旁的人都不同意,他們說:「怎麼會?這首歌很溫暖,很正向呀。我唱給你聽:我做他爸爸,我做他媽媽,永遠愛著他…」遇到這樣的回答,我只能無言。是悲是喜,擺明在那兒,但我無法證明,你能證明太陽是圓的嗎?後來,阿美族和卑南族的混血兒巴奈在一九九九年發行專輯〈泥娃娃〉,為我吐出怨氣。聽她唱〈泥娃娃〉,你就知道那些扮可愛的童謠唱法全錯了。

從雜誌讀到巴奈的經歷:「最青春的歲月,大部分在閒晃,從故鄉晃到外地,從這家餐廳晃到另一家。二十二歲,有人聽見了她,簽她做歌手,那人叫李宗盛,是滾石唱片公司的製作人。簽約六年內,她從未出過一張唱片。流行音樂的制度裡,光會唱歌還不夠,有人覺得她不夠瘦、聲音不夠美。約滿了,歌星夢也碎了…」我一驚,去查巴奈出生的年份,她生於一九六九年,那麼她二十二歲時是一九九一年囉?嗯,果然是她。

十幾年前的某一天,李宗盛透過報社約我見面,我準時抵達位於國父紀念館對面的滾石公司,李宗盛遲了四十幾分鐘才來。他簡短道歉,說是塞車,有些言不由衷,我不禁不悅,身旁的工作人員畢恭畢敬的不停喊他「大哥」。他說,他們有一位還沒發片的原住民女歌手,希望我能把他們寫的中文歌詞譯成日文,他們好譯回中文,呈現一種非漢語的味道。原來還有這招呀?我不禁佩服,並同意了。我直接問稿費怎麼算?李宗盛像沒聽見似的,我以為要看品質來計價,便不多問了。

後來,我交了稿,但從此滾石未再與我連絡,沒有人付錢給我,我好像是被叫去當義工,也沒有人告訴我,我交出的稿後來到底用了沒有,那個原住民女歌手到底怎麼了。從此我份外留意滾石的新人,始終沒有見到任何人有原住民血統。十幾年後,謎底揭曉,原來那就是巴奈。她離開滾石兩三年後,由「角頭音樂」發行〈泥娃娃〉,我很喜歡這張專輯,但我一直不知我更早就與她有交集了。

長髮男子

長髮披肩的男子走進理髮店,引起店員和顧客注目。他坐上鐵椅,理髮師問:想怎麼剪?他說,理平頭。炎熱的八月天,理平頭,不稀奇,稀奇的是,為什麼七月不理,拖到八月才理?理髮師閱人多矣,陪男子天南地北的聊天,就是不問他為何留長髮。旁敲側擊得知,男子並非演員,留髮和剪髮,並非為了造型需要。男子端坐,正視鏡內,留意理髮師每一個動作,有時閉起雙眼,像在傾聽剪刀的節奏。剪完了,理髮師心中微驚,因為他分明看見男子眼中泛起淚光。本部落格主人聰慧過人,手置鍵盤上,任意編排故事情節,此時不免睜開千里眼,透視座上男子心中,並捻髯微笑。真相是這樣的:該男子去年與女友分手前,頭髮向來由女友打理,他家至今存放一套購於台北市師大路、價值六千元的美髮器材組;分手後,他再也不曾理髮,因一想起過去是誰幫他剪髮,他便心痛,而且心中隱隱期盼,萬一女友回頭,他可以長髮向她證明自己念念不忘。這叫癡情,還是愚笨呢?部落格主人瞪大千里眼再看,男子今天來剪髮,是因為前女友來電話,說她即將結婚,如果他想,可以來參加婚禮。莫非男子要赴約?那麼留髮、剪髮等,也都要保密了?部落格主人偏頭掩目,不忍卒睹,嘆口氣,很想叫那名手執剪刀的理髮師,一剪刀戳死這個不要尊嚴的大笨蛋。

讀李白《靜夜思》

李白(701~762)的《靜夜思》共四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此五言絕句很有名,幾乎可說是唐詩,乃至中國古典詩詩的代表,值得一論。

讀完此詩,我的第一個疑問是,在屋內舉頭,怎可能望見明月呢?難道屋頂破個大洞?不,破個洞,要剛好看見月亮,還是很難,莫非這屋子沒有屋頂?要解開這個謎,得去檢驗我們的假設:人在屋內。是的,人在屋內,不容易看見月亮,但如果人在屋外,看見月亮,就很合理了。何況,「地上霜」發生在戶外,比發生在室內要合理些。問題是,人如果在屋外,詩中提到的「床」怎麼辦?詩人怕熱,搬床出來睡?床非一般床,是吊在兩樹之間的吊床?這些說法,太牽強了。沒問題,「床」在屋外,也可以不牽強的,證據在李白的另兩首詩裡。

《長干行》:妾髮初覆額,折花門前劇。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同居長干里,兩小無嫌猜。十四為君婦,羞顏未嘗開。

《王十二寒夜獨酌有懷》:懷餘對酒夜霜白,玉床金井水崢嶸。人生飄忽百年內,且須酣暢萬古情。

這兩首詩裡,「床」不指「睡床」,指的是「井欄」,就是將井圍起來的東西:小男生騎著竹馬來,繞著「床」弄青梅,這是繞著井口玩,不是繞著睡床玩;「玉床」和「金井」對仗,再加個「水崢嶸」,更加證明了「玉床」是「井」,而非「睡床」了。如果此說成立,坊間許多《靜夜思》的白話文翻譯,或是人在屋內的插圖,都譯錯、畫錯了。

我對這首詩的第二個疑問是,短短一首五言絕句中,怎麼出現了兩次「明月」,同時又不是「頂真」(一種首尾以同詞相接的修辭技巧,在此不多解釋)?有些小說家在幾萬字中,都避免重覆使用相同的詞呢。追究之下,我發現一個秘密,那就是,我們所熟知的《靜夜思》,其實被「竄改」過了,李白原本並不是這樣寫的,以李白的文學素養,怎可能一首詩用兩個相同的詞呢。你一定要說我吹牛了,李白怎麼寫,我哪會知道?我當然知道囉,從宋朝的《李太白文集》、《樂府詩集》、《萬首唐人絕句》,讀到元朝的《分類補注李太白集》、明朝的《唐詩品匯》,再讀到清朝的《全唐詩》、《李太白文集》等,李白《靜夜思》在這些書中的全文是相同的,都是:床前看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山月,低頭思故鄉。

可是,時間往前走,清朝的《唐人萬首絕句選》、《唐詩別裁》、《唐宋詩醇》等選集中,第一句「床前看月光」變成了「床前明月光」,其他三句未變。時間繼續再往前走,著名的《唐詩三百首》中,此詩除了第一句變了外,第三句也由「舉頭望山月」變成「舉頭望明月」。換句話說,我們所熟知的《靜夜思》,其實是《唐詩三百首》的版本,其中有兩句和唐朝的原作不同。編《唐詩三百首》的人名叫孫洙,他是不是侵犯了李白的著作權?本人席特宏博士要考察一下他的犯罪心理。

孫洙在《唐詩三百首》編者序中說:「世俗兒童就學,即授千家詩,取其易於成誦,故流傳不廢,但其詩隨手掇拾,工拙莫辨,且止七言律絕二體,而唐宋人又雜出其間,殊乖體制。因專就唐詩中膾炙人口之作,擇其尤要者,每體得數十首,共三百餘首,錄成一編,為家塾課本,俾童而習之,白首亦莫能廢,較千家詩不遠勝耶?」請注意那句「專就唐詩中膾炙人口之作擇其尤要者」,看來,孫洙並沒有纂改李白的《靜夜思》,而是當時民眾口耳相傳的《靜夜思》,已經是我們今天所熟悉的那四句了,他只是如實照錄罷了。既然如此,對於孫洙涉嫌犯罪一事,我就不起訴處分吧。

不過,新的問題來了。李白在唐朝寫的那四句原本好好的,清朝的民眾為什麼要改呢?難道,唐朝版那四句,寫得其實不好?讓我們依序去猜測改字者的心理吧。

1.床前看月光:看月亮,不奇怪,看月光,就很奇怪了,誰沒事會去看沒邊沒形的月光呀?不通,不通,「看」字要刪掉。可是,少一個字,怎麼辦?「月」前加個「明」,湊成「明月」吧。

2.疑是地上霜:看到這句,更加覺得第一句得改掉;試想,如果第一句不改,主角已經知道看的是月光了,這會兒就不可能又誤以為月光是地上霜呀。

3.舉頭望山月:山月?還新光三越咧,那麼文謅謅,幹麼?我這詩要給我五歲侄子背誦耶,不管了,改成「明月」,通俗一點好。

4.低頭思故鄉:這句不必改,寫得太好了,一看就懂,讓我想起一條歌:若想起故鄉,目屎就流落來,免掛意,請你放心,我的阿母…


就這樣,一首唐詩落入民間,以原貌跨越宋、元、明朝,進入清朝,過些年頭後,被改掉一句,再過些年頭,又被改掉一句,愈流傳愈通俗,愈通俗愈流傳,終於變成今天的版本。仔細比較原作和今版,你會發現,現今的版本比較通俗可愛。從李白的生平事跡,或李白全集內的九百九十首詩歌來看,李白才氣縱橫,豪邁奔放,走的是超凡脫俗路線,絕非隨和通俗之人。唐朝詩人賀知章曾讚嘆說,李白是「被貶落人間的神仙」,但,神仙不食人間煙火,跟凡人是有距離的;宋朝的蘇轍也說:「李白詩類其為人,駿發豪放,華而不實,好事喜名,不知義理之所在也。」他不但貶低李白的作品,還貶低他的人格;李白辭官退隱後,曾加入永王李璘幕府,永王興兵叛亂失敗後,李白被捕入獄,因此,宋朝的朱熹批評他說:「文人糊塗,居然到此地步!」宋朝的王安石也諷剌李白,說他的詩「十句裡有九句在談女人和喝酒」。

李白就是這麼一個不可愛、不討喜的傢伙。但是,你猜怎著?通俗可愛版的《靜夜思》在民眾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再加大家沒興趣研究李白的生平,於是乎,李白在我們的心目中,就永遠是那個半夜失眠、思念故鄉的大哥哥啦。

讀「縱囚論」

清朝的趙翼(1727~1814年)的讀史札記《陔餘叢考》中,有一條「縱囚不始於唐太宗」,列出了二十五件縱囚案,加入唐太宗案,就有二十六件了:

1.東漢的馬援任郡級督察時,放押解囚犯逃走,自己也逃走,後來被赦,拜將封候。

2.東漢的鍾離意(複姓鍾離)任職於大司徒府時,卸下押解囚犯身上桎梏,任其自由行走,約好相會日期,最後囚犯全數到齊。

3.鍾離意後來任縣令時,某人為父報仇殺人,被捕下獄,其母病死,鍾離意不顧手下勸阻,對他說:「回去辦喪事吧,如果你講信義,就回來,不講信義,就算了。」後來死囚回來了。皇帝得知此事,賜死囚免死。

4.晉朝的戴封任中山相時,放四百多名死囚回家探親,後來死囚全數回獄。

5.西漢的虞延任縣令時,放囚犯回家過年,後來囚犯準時回獄。

6.晉朝的曹攄(音如書)任臨淄縣令時,不顧手下勸阻,放死囚回家過年,最後死囚準時回獄。

7.晉朝的范廣任堂邑縣令時,常放死囚劉榮回家陪老母過節,劉榮每次準時回獄。有次辦公室失火,劉榮卸下枷鎖,出獄幫忙救火,救完回獄,重配枷鎖。

8.南朝的何允在後齊任建安太守時,放獄中囚犯回家過年,囚犯準時回獄。

9.南朝的席闡文在後梁任東陽太守時,放獄中囚犯回家過年,囚犯準時回獄。

10.南朝的謝方明任劉宋南郡相時,要放獄中囚犯回家過年,手下勸阻說,史書所載縱囚,恐怕誇張不實,就算真有其事,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現代人不像古人般講信義,謝方明堅持放人。後來,大多數囚犯依約在大年初三回來,有一人喝醉了,初五才回來,還有一人晚了十五天,仍未回來,手下要去抓人,謝方明不准,最後村民合力把該犯抓回來。

11.南朝的王志任梁東陽守時,放十餘名獄中重囚回家過年,後來重囚準時回來,只有一人因老婆懷孕晚一天才到。

12.南朝的傅岐任始新縣令時,不顧手下勸阻,放死囚回家過年,級來死囚準時回獄。

13.南朝的何子季任建安守時,放囚犯回家過年,囚犯準時回來。

14.南朝的張種任無錫縣令時,好心叫獄中重犯外出曬太陽,結果重犯跑掉了。

15.北朝的蕭撝任上州刺史時,從大年初一起,放獄中囚犯年假三天。手下勸阻,蕭撝說:「從前虞延縱囚,在史上留名,我要效法他,被法辦也甘心。」後來囚犯準時回獄。

16.北朝的張華原剛就任兗州刺史時,獄中有千餘名囚犯,審理到歲末,只剩幾十名重囚,張華原放他們五天假,後來囚犯準時回獄。

17.隋朝的孫伏伽押送囚犯,卸掉其枷鎖,相約某日於京師集合,結果全數到齊。隋文帝聽說後,分別請孫伏伽和囚犯吃飯,赦免後者。

18.唐太宗李世民在西元632年十二月,放三百九十名死囚回家過年,翌年九月,死囚全數回獄,準備接受秋決,唐太宗予以赦免。

19.唐朝的呂元膺任蘄州刺史時,放獄中囚犯回家過年,囚犯準時回獄。

20.唐朝的唐臨任萬年丞時,放罪輕囚犯回家春耕,囚犯準時回獄。

21.唐朝的元德秀任魯山縣令時,縣內有老虎傷人,一名被捕的盗賊請纓去殺老虎贖罪,元德秀不顧手下勸阻而同意,隔天,該囚背著一隻死老虎回來。

22.宋朝的冷豳在寒食節,放囚犯回家祭祖,後來囚犯準時回獄。

23.元世祖忽必烈於1273年五月下令,釋放殺人犯以外的囚犯,要他們在八月以前自行回大都(今北京)報到。後來,二十二名囚犯準時回獄,被赦免。

24.元朝的陳天詳任壽昌知府時,殺了兩名叛黨首領,捕獲十三名黨羽,但放十三人年假三天,後來他們準時回獄,陳天詳呈報上級,釋放他們。

25.明朝的許文岐任黃州守時,放七名獄中重囚回家,後來重囚準時回獄,許文歧呈報上級,赦其無罪。

26.明朝的周瑄任南京刑部尚書時,夏天流行瘟疫,他放罪輕的囚犯回家說:「在家待命候傳。」後來,囚犯都聽命回獄。

我們來思考幾個問題。

其一:縱囚合法嗎?

在皇權時代,皇帝最大,所以第十八案的唐太宗和第二十三案的元世祖,縱囚都是合法的,不必承擔法律責任,但要受輿論批評,像唐太宗就被後世的歐陽修以《縱囚論》罵得灰頭土臉。其他二十四案,全部違法,因此第一案的馬援縱囚後落荒而逃,也因此許多案的縱囚者被手下勸阻,第十案中還有人咬定史書中記載的縱囚案出於捏造。但,不知何故,絕大多數縱囚者深信囚犯會守約回來,而且深信,只要囚犯守約回來,縱囚就無罪,第二十四案和第二十五案中的縱囚者等囚犯回來後,甚至居功向上級索取特赦,不怕上級追究他們縱囚的責任。難怪第十五案的蕭撝心癢難搔,明知有風險,也要冒險去賭了。現代法律觀念反對「以成敗論是非」,縱囚是否合法,與囚犯是否守約回來,是沒有關係的,上級大可嘉許囚犯守約回來,但譴責縱囚者縱囚。因此,像第二十四案和第二十五案那樣,上級不追究縱囚者的縱囚行為,似乎也是違法的。

其二:獨厚死囚?

二十六案中,有些案只縱輕囚,有些案只縱孝子,這些情況下,其他沒有被縱的囚犯無話可說,誰叫他們罪太重、德行不足呢?但是第四案、第六案、第十八案等,只縱死囚,其他不縱,這叫其他非死囚如何服氣?死囚守約回來後,繼續坐牢,等著被殺頭,那就算了,回來後,竟被赦免,大搖大擺出去,再也不必回來,這叫那些非死囚,特別是刑期很久的重囚,能不懊惱自己當初沒犯死罪,能不抓狂,能不暴動嗎?

其三:免刑或減刑?

二十六案中,第一案和第十四案的縱囚者沒有要求囚犯回來,第十案和第十一案的囚犯中有少數人毀約,沒有準時回來,其他二十二案的囚犯則是全數守約回來。二十二案中,十七案的囚犯回來後,刑責不變,一案(第三案)的囚犯回來後被皇帝減刑,六案的囚犯回來後被赦免。六案中,第二十一案的囚犯冒死殺虎贖罪,依事先約定被免刑,算是合理的,第二十三案中有部分輕犯,減刑即等於免刑,也算是合理的,但是第二十三案中的重囚,以及其餘五案中的重囚和死囚,特別是唐太宗案的多達三百九十人的死囚,只因守約回來,即被完全免刑,這個獎賞未免太大,不合比例原則。

其四:全數守約的難與易

共有二十二案的囚犯全數守約回來,其中四案只涉及一名囚犯,其他則涉及七名、十餘名、二十餘名、七十餘名、三百九十名、四百餘名囚犯等。從機率學可知,總人數愈多,存心毀約或不慎違約的人數也愈多,「全數」守約回來也就愈難。從好逸惡勞、貪生怕死的人性可知,輕囚較願意守約,重囚較不願意,指望死囚回來,可說緣木求魚,難怪第十案中有人說,史書中的縱囚案是捏造的。偏偏,第四案和第十八案涉及數百名死囚,第十八案所縱日數甚至長達九個月,全數守約回來,相當不合理。很可能各地官吏嚴格控管後,提前押往京師,再讓他們準時亮相。依我之見,《資治通鑑》說第十八案是「無人督師,皆如期自詣朝堂」,固然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歐陽修在《縱囚論》中所說的皇帝和死囚「上下交相賊」,也不成立,因為死囚根本「賊」不了皇帝,他們只是皇帝和官吏等統治階層的棋子。二十六案中,結局最自然合理的是第十案:放走一批人數不太多的非死囚,大多數人守約準時回來,一人不慎違約,一人故意毀約,假滿回來後,死囚未被免刑,也沒有被減刑。

思考五:史書所載,是真是假?

二十六案中,最不可思議的是第四案:四百餘名死囚被戴封放掉後,全數守約回來。根據史書,戴封創造的奇蹟,還有很多:有一次他所有的財物都被搶走,強盗走後,他發現身邊還有七匹絲布,抱著布,追上去說:「我知道各位貧窮,這七匹布也送你們。」強盜大為感動,把所有財物還給他;戴封擔任西華縣令時,鄰縣飽受蝗災,他的縣卻安然無事,更奇的是,上級來視察,大批蝗蟲跟來,上級一走,蝗蟲也跟著走掉,看來好心的蝗蟲是不希望上級命令戴封撥糧救濟鄰縣;有一年旱災,戴封祈雨,但是乾旱依舊,戴封堆起乾柴,親自坐在上頭,點火自焚,眼看他即將被燒死,天空下起傾盆大雨,戴封轉危為安,旱象宣告解除。中國史書所載事件,到底是真是假呢?各位自行判斷吧。

思考六:唐太宗為何縱囚?

皇帝行事,不外為了鞏固政權,像唐太宗那種有勇有謀的皇帝,尤其如此。西元618年,隋煬帝死,李淵擁兵稱帝,是為唐高祖;626年,李世民逼父親李淵退位,繼任為帝,是為唐太宗;唐太宗自稱「動靜必思隋氏,以為殷鑑」,而隋朝是因「憲章遐棄,法令尤峻,人不堪命」而滅亡,所以他認為「以寬仁治天下,於刑法尤慎」才能保住江山。據史書,唐太宗即位四年後的630年,全中國只有二十九人被判死刑,可是到了633年,死囚增為十三倍半,達三百九十人(一說兩百九十人),因此唐太宗之縱囚與赦囚,極可能是在做一項空前絕後的司法改革,目的在將「法令尤峻」轉為「於刑法尤慎」,以穩住大唐江山。以此觀之,非但死囚不曾「賊」唐太宗,唐太宗又何嘗曾「賊」死囚呢?他也明白死囚並非守信義的聖人,大演其戲,只是在整頓司法系統而已。大官縱囚,可能是沽名釣譽,但是見過大風大浪的唐太宗,哪須要表演來討好誰呢,大官歐陽修沒當過皇帝,不懂皇帝的心理,更不懂玩政治手腕已成精的開國皇帝的心理了。

思考七:歐陽修討厭唐太宗?

讀歐陽修的《縱囚論》,會覺得他看唐太宗不順眼。但是,讀他寫的正史《新唐書》,卻會覺得他非常讚賞唐太宗。《新唐書》說:唐太宗讀《明堂針灸圖》後,得知針灸時誤傷背部經脈,可能致死,便下令禁止鞭打罪犯背部;唐太宗處死某大臣,很後悔,便下令以後處死前要「覆奏」三次,後來更增加為五次;唐太宗縱囚三百九十人後,曾對群臣說:「吾有天下未嘗數赦者,不欲誘民于幸免也。」可見唐太宗也反對「上下交相賊」這種事,事實上,唐太宗在位二十三年內只大赦了四次,比其他皇帝節制多了。為什麼《新唐書》和《縱囚論》中的唐太宗,如此相異?說不定,兩文撰於不同時期,今日之我不惜否決昔日之我;也說不定,正史《新唐書》如實表達了歐陽修對唐太宗的評價,時事短評《縱囚論》則「指桑罵槐」、「藉古諷今」,表面上批評唐太宗,其實是要批評北宋頻頻特赦。據說,北宋當時除了不定期的「大赦」外,還有三年一次的「郊赦」、區域性的「曲赦」、減刑或假釋的「德音」等,刑法幾乎被架空,令歐陽修無法認同。拉無辜的唐太宗下水,有兩個好處:唐太宗是樣板好皇帝,貶他無損於其地位,較不尖銳;唐太宗以接納諫言著名,抬他出來,也是在提醒現今的皇帝,被批評後不能惱羞成怒。

另外,聊些「縱囚」的花絮:

1.小時候,我在讀者文摘讀到一則笑話:冰島冬天冰天雪地,監獄白天放囚犯出去活動,有一天,一名囚犯太晚回來,獄卒生氣的說:「下次這麼晚回來,我就不幫你開門。」

2.第七案中,「死囚劉榮脫枷救火,救完火又回獄中,重新配上枷鎖」一節,令我想起黑澤明電影「椿三十郎」(三船敏郎主演)中,有一段是壞人黨羽被俘,被關在棉被櫥內,但他聽見好人交談後,知道自己被壞人首領所欺,逐漸認同好人,結果常常跑出櫥子,與人議論,或相擁雀躍,直到想起自己是俘虜時,才道歉,回櫥,輕輕帶上拉門。

3.當兵時,進行為期五天的大規模演習,軍分藍軍、白軍兩邊,模擬作戰。有一天,一位裁判官走來我們連隊的帳篷,發狀況指令給我們連長,連長趕忙大喊:「敵機臨空!臥倒!」一堆阿兵哥張目結舌,站定不動,紛紛問:「怎麼了?」裁判官下判決:這些沒有立即臥倒尋求掩蔽的士兵,視同死亡。連長臉色極差,在裁判官監視下,叫這些「陣亡」的土兵躺下,再叫別人把他們搬上擔架,連絡「軍墓組」來運走。躺在擔架上的士兵,覺得自己幸運極了,從此只要躺著休息即可。這時,「死屍」之一躺著舉手說:「報告長官,我是隔壁連的伙房,我不能不回去啦,我不回去,全連都沒有飯吃。」連長看看裁判官,裁判官苦笑點頭,連長說:「好吧,你三餐時間回去作飯,其他時間回來躺著,一定要準時回來喔。」那人從擔架上爬起來,敬禮喊是,一溜煙跑掉了。後來,這個「死」囚果然都準時回來。

信賴與放手

日本社會心理學家山岸俊男研究「信賴」說,和美國人相比,日本人比較不信賴別人,因為日本人的「信賴」,常是「投桃報李」式,以交換為前提。他說,交往必定伴隨著「吃虧」、「被背叛」的風險,「信賴」就是「願意承擔風險」、「願意無償付出」,如果不肯承擔風險,不肯無償付出,就很難稱為「信賴」。為什麼我們無法信賴別人呢?有一種人協調性和交際能力較差,害怕與人發生關係,不能承受「被背叛」的後果,於是他們極力避免「被背叛」的風險,這就不信賴別人了。山岸俊男說,社交技巧有兩種:一種發生在開放的社會,其特徵是高度信賴別人,願意為了建立關係而承擔風險,在不互相束縛的前提下,判斷別人的行為,決定自己如何應;另一種發生在封閉的社會,那是低信賴感者的結盟,其要領在,以保證自己不背叛,來要求對方做相同保證。我想起一個故事:某人失足掉下懸崖,手抓住懸崖邊緣,佛陀經過,那人呼救,佛陀說:「照我的吩咐做,我就救你。」那人說:「我一定遵命。」佛陀說:「放手。」那人死抓不放,最後土崩石落,那人手握一把土,跌落深淵。

雪萊詠秋

1816年夏天,英國詩人雪萊(1792~1822)在瑞士寫了一首詩,名為 Hymn to Intellectual Beauty,可譯為「禮讚心智清明之美」。該詩共七節,其中第七節前半段提到「秋意」,正合我去年初秋時之感:

The day becomes more solemn and serene
When noon is past—there is a harmony
In autumn, and a lustre in its sky,
Which through the summer is not heard or seen,
As if it could not be, as if it had not been!
Thus let thy power, which like the truth
Of nature on my passive youth
Descended, to my onward life supply
Its calm—to one who worships thee,
And every form containing thee,
Whom, SPIRIT fair, thy spells did bind
To fear himself, and love all human kind.

在網路上查到此詩的三個譯本,譯者各是查良錚、江楓、吳笛,其中似乎以吳笛譯得最好:

當正午過去,白晝變得更為靜穆,
出現了一種秋天的和諧的音符,
碧空中也有了一種明媚的色調——
整個夏天,它們都不曾被人耳聞目睹,
仿佛夏天不會,也不配擁有這些!
那麼,讓你的力量,就像自然的真諦,
侵襲進我的消極的青春,
並且把安詳賜給我今後的時日——
我這個人呵,無限崇拜你,
也崇拜僅容著你的一切形體,
啊,美麗的精靈,是你的符咒
使我熱愛整個人類,卻又畏懼自己。

As if it could not be, as if it had not been!說得多麼貼切呀。同時想起,雪萊在1816年寫此詩時,年僅二十四歲;1059年,歐陽修寫「秋聲賦」,已五十二歲,故其筆下的「秋」,與雪萊者大異其趣:「夫秋,刑官也,於時為陰:又兵象也,於行為金,是謂天地之義氣,常以肅殺而為心。天之於物,春生秋實。故其在樂也,商聲主西方之音,夷則為七月之律。商,傷也;物既老而悲傷。夷,戮也;物過盛而當殺。」真是老態畢露。

讀「水滸傳」第二十三回

水滸傳第二十三回「橫海郡柴進留賓,景陽岡武松打虎」:

武松在路上行了幾日,來到陽榖縣地面。此去離縣治還遠。當日晌午時分,走得肚中飢渴,望見前面有一個酒店,挑著一面招旗在門前,上頭寫著五個字道:『三碗不過岡。』武松入到裏面坐下,把哨棒倚了,叫道:『主人家,快把酒來喫。』只見店主人把三隻碗,一雙箸,一碟熟菜,放在武松面前,滿滿篩一碗酒來。武松拿起碗一飲而盡,叫道:『這酒好生有氣力!主人家,有飽肚的,買些喫酒。』酒家道:『只有熟牛肉。』武松道:『好的切二三斤來喫酒。』店家去裏面切出二斤熟牛肉,做一大盤子,將來放在武松面前;隨即再篩一碗酒。武松喫了道:『好酒!』又篩下一碗。恰好喫了三碗酒,再也不來篩。武松敲著桌子,叫道:『主人家,怎地不來篩酒?』酒家道:『客官,要肉便添來。』武松道:『我也要酒,也再些切些肉來。』酒家道:『肉便切來添與客官喫,酒卻不添了。』武松道:『卻又作怪!』便問主人家道:『你如何不肯賣酒與我喫?』酒家道:『客官你須見我門前招旗上面明明寫道:「三碗不過岡。」』武松道:『怎地喚做「三碗不過岡?」』酒家道:『俺家的酒雖是村酒,卻比老酒的滋味強;但凡客人,來我店中喫了三碗的,便醉了,過不得前面的山岡去:因此喚做「三碗不過岡。」若是過往客人到此,只喫三碗,更不再問。』武松笑道:『原來恁地;我卻喫了三碗,如何不醉?』酒家道:『我這酒,叫做「透瓶香;」又喚做「出門倒」初入口時,醇醲好喫,少刻時便倒。』武松道:『休要胡說!沒地不還你錢!再篩三喫來我喫!』酒家見武松全然不動,又篩三碗。武松喫道:『端的好酒!主人家,我喫一碗還你一碗錢,只顧篩來。』酒家道:『客官,休只管要飲。這酒端的要醉倒人,沒藥醫!』武松道:『休得胡鳥說!便是你使蒙汗藥在裏面,我也有鼻子;』店家被他發話不過,一連又篩了三碗。武松道:『肉便再把二三斤來喫。』酒家又切了二斤熟牛肉,再篩了三碗酒。武松喫得口滑,只顧要喫;去身邊取出些碎銀子,叫道:『主人家,你且來看我銀子!還你酒肉錢彀麼?』酒家看了道:『有餘,還有些貼錢與你。』武松道:『不要你貼錢,只將酒來篩。』酒家道:『客官,你要喫酒時,還有五六碗酒哩!只怕你喫不得了。』武松道:『就有五六碗多時,你盡數篩將來。』酒家道:『你這條長漢儻或醉倒了時,怎扶得你住!』武松答道:『要你扶的不算好漢!』酒家那裏肯將酒來篩。武松焦躁,道:『我又不白喫你的!休要引老爺性發,通教你屋裏粉碎!把你這鳥店子倒翻轉來!』酒家道:『這廝醉了,休惹他。』再篩了六碗酒與武松喫了。前後共喫了十八碗,綽了哨棒,立起身來,道:『我卻又不曾醉!』走出門前來,笑道:『卻不說「三碗不過岡!」』手提哨棒便走。

武松在店內吃喝的程序是這樣的:
1.店主在桌上擺了三隻碗、一雙筷、一碟菜。
2.店主篩上一碗酒,武松一飲而盡。
3.店主端來牛肉,篩上第二碗酒,武松喝了。
4.店主篩上第三碗酒,武松喝了。
5.店主不再來篩酒,武松抗議,店主看他沒事,再篩三碗。
6.店主不再來篩酒,武松發怒,店主又篩三碗。
7.店主端一盤牛肉出來,又篩三碗。
8.武松揚言砸店,店主篩最後六碗,武松喝了,前後共喝十八碗。
試問,為什麼店主要在桌上排三隻碗?說是「三碗不過崗」,但武松每喝完一碗,店主才來新篩一碗,那麼碗只要一隻就夠了。

趕路的雁

一年前,受吳小姐委託,接一個案子,兩人合作愉快。最近,她來電邀我參加她十歲女兒的生日晚宴,我欣然答應。本以為去她板橋家中吃便飯,特地復習交通路線,相約日期前夕,她卻約我傍晚五點半在北投捷運站見,不在板橋,而在北投?難道附近有什麼風味餐廳嗎?不像吳的簡樸作風耶。

捷運站外,幾個大人和一群國小四年級女生會合了,其中並沒有吳先生,吳先生兩年前已因病去世。搭計程車上山,每車兩百五十元。開了很久,抵達「趕路的雁」花園咖啡店。海拔很高,可以俯望觀音山和淡水河,入夜後,萬家燈火,更加漂亮。原來,這是一群基督徒經營的中途之家,宗旨在照顧有吸毒前科者,兼營咖啡店可貼補開銷。店內已有四位客人,後來又來五位,店主問我:「你是主內弟兄嗎?」我稍猶疑,他立刻知道我不是基督徒。事實上,店內只有我一人不是基督徒。

吳私下問我:「有沒有覺得被騙來?」我說:「沒有。」她說:「我女兒選這個地方,是因為她從前來過,喜歡這裡的狗。」可不是嗎?所有小孩都在「玩」店內那三隻狗,又抱又摸,又握手的,狗兒無奈的承受。

飯前禱告,我也低頭閉眼,兩手握膝前。吳引著念禱詞,十分流暢。南瓜盅、醋拌洋蔥、筍乾五花肉、排骨湯、墨魚細麵、生菜沙拉、炒空心菜、煎旗魚等,都是我做得來的家常菜,這才是吳的作風。有意思的是,就像名畫「最後的晚餐」,這張餐桌極狹長,我常起身,走幾步,去另一端挾菜。鼓、鋼琴、電子琴、樂譜架等,占了店內一整面牆,看來這兒常有唱詩活動。飯後,店主夫婦唱作俱佳,率先表演兩首歌頌神恩的快歌,接著阿興、阿國兩位廚師,談自己吸戒毒的心路歷程。阿興上場時,店主問小孩:「知道阿興哥哥身上那些花花的東西是什麼嗎?」小孩異口同聲說:「剌青!」店主說:「有剌青,吃魯肉飯不用錢。」阿興害羞的笑著,店主說:「開玩笑的啦,小朋友以後不可以剌青喔。」四位香港訪客唱廣東歌,我們這「團」的幾個大人和幾個小孩各唱一首國語歌。不用說,所有人唱的都是福音歌。念國小時,老師教我們唱英文版的「平安夜」。念高中時,參加合唱團,學會了四部的「聖城頌」(the Holy City)。此外,我也會唱家喻戶曉的「奇異恩典」(Amazing Grace)。本想上場表演,想起「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而作罷。最後,分食生日蛋糕,奶油很厚,味道普通,我淺嘗即止。

晚上九點多,店主開車送我們下山。我們那輛車,共乘三個大人和四個小孩,我坐在前座,出謎語給小朋友猜,幫她們解悶:「什麼動物,四隻腳,沒有翅膀,但是會飛?」她們亂猜很久,都不對,我先後給了五個提示,還是猜不出來。車抵山腳,公布答案,她們恍然大悟,說要回去考同學,真是可愛的女生。眾人在捷運站外分手,各自回家。

吳企圖拉我接近她的上帝,但是佛教的無神論深入我心,我想我後半生大概不可能成為基督徒了。「權力」令人腐化,但「信仰」能使人超越「權力」。但是,「信仰」有很多種,「宗教信仰」只是其一,而且「宗教信仰」也有很多種,「基督教」只是其一。由於全體人類都有超越「權力」的人性需求,我不同意「基督教」壟斷「信仰」一詞。那麼,佛教有沒有壟斷「信仰」呢?至少我所認知的佛法是沒有的,基督教徒大概說不出「見佛殺佛」這種話。

法國學者 Bruno Latour 訪台演講時,談到宗教說:「在進步史觀來看,宗教絕不會有未來的,它對原始民族或古老文明或許還有一點好處,但在現代化的過程中已註定會冰消瓦解。十八世紀以來,每一個啟蒙思想家、自由鬥士,都在召喚人民卸下宗教的枷鎖。但是,由交引纏繞的模型來看,可見到完全不同的景象。法國哲學家瑟爾 Michel Serres 曾給宗教一個美麗的定義:宗教是輕忽的對反(opposite of negligence)。正如其字根所示,宗教心靈並不意味著相信超驗的存有或精神力量。相反地,宗教心靈意味著憂心、關切、小心翼翼。簡言之,對一個身處交纏之中的人而言,輕忽是最大的罪。對我而言,交引纏繞這個趨勢與挑戰,與宗教不像進步史觀所說般水火不容,我們不再只有宗教蒙昧主義與現代自由精神這兩種互斥的選項。我們要小心翼翼、憂心忡忡,也就是說,我們要恢復宗教的精神,當然這個宗教精神和以往的宗教截然不同…」

我喜歡「宗教是輕忽的對反」這句話,我欣賞吳,因她和我相同,具有「輕忽的對反」的人生觀。下次她邀請我,我還是會欣然赴約的。

2008年1月5日

那些日本籍老師

當年初學日文,所上的第一堂課叫「日語發音」,老師是戶田老師。戶田老師任職於日本交流協會,算是日本政府官員,他的外表實在是太典型的日本人:一百六十五公分高,深色西裝,領帶,刮得鐵青的下巴,黑邊眼鏡,神色永遠端莊。他的中文不流利,但勉強可通,記得他曾說:「在台灣,學長不偉大;在日本,學長很偉大。」這是什麼意思呢?原來,在日文中,小學、中學的校長稱為「校長」,大學的校長為稱為「學長」,後者地位崇高,和中文「學長」不可同日而語。後來,有一位米山老師指導我參加全國日語演講比賽,得了第三名,米山老師後來娶台灣老婆,在台灣定居下來,他結婚時,我在典禮上獻唱「月亮代表我的心」。有一位古俣老師是帶著日本老婆一起來台灣的,師母說他原本立志當作家,後來才認命從事教職。古俣老師有時謔近於虐,上課點名,有人沒有應聲,他就抬頭正經的問:「這人還活著嗎?」有一次我們去台北醫學院比賽壘球,我用日語說「開始吧」,但誤用了錯誤的動詞,他當場糾正我,我以後再也不犯相同的錯誤了。齋藤老師年逾四十歲,個性極溫和,卻與我學妹談戀愛,後來他們相偕回日本結婚。佐藤老師短小精壯,冬天常穿單件短袖,大讚涼快,他的日籍女友有時會替他代課,但我對佐藤老師印象不好,有一次教室外有些小孩在吵鬧,他竟直接把玻璃杯中的水潑向窗外。對這些日籍老師而言,在台灣教書,只是人生的小插曲吧?不知他們最近如何了。

當讀者遇見作者

很久以前,一位我的讀者寫信給我,後來我給她電話,她每隔幾年,就會打電話給我,但是,不論是信或電話,兩人都只是寒喧,如果把內容原原本本的抄在這兒,讀來必定是很無趣的。搬了幾次家,壞了幾次硬碟,加以我的記性本來就不好,我已忘記她的姓名,曾以為她姓張,名某某,後來在報上看到那是某基金會執行長的名字,我想我是張冠李戴了,便正式承認我記不得了。重點在,每隔幾年,我就會聽見她的聲音,她通常劈頭就問:「你近來好嗎?」不怕是別人接的,也不介紹自己,我就憑那突兀的口氣而知道是她打來的,而她也向來不留連絡方法給我,我也不索討。為了這個幾乎是陌生人的朋友,我搬家後,沒有改電話號碼。

其實,我雖不出名,卻蠻常和讀者見面,念大學,寫小說時,常常接到一封信,就準時赴約,去人家在校外租的屋子,坐半個小時,話家常,離開後不再見面。作者和讀者見面,令一般人有很多遐想,如果這兩人性別不同,那遐想又常往艷遇方向發展,但是經驗多了,我就知道不是這樣,所以,見面之前沒有多想,見面後也沒有,毋寧說,有人欣賞我講出去的某些意思,令我覺得他和我有共通之處,我只是去探望位於我體外的我罷了。

比較意外的見面,是在一次網聚,記得那次是去外雙溪,走在山坡上,一個男生拍我肩膀,遞給我一疊報表紙說:「你能幫我簽名嗎?」我答好,簽上名,才發現,他把我在網路發表的推理小說印出來了,我看得出,他拿到我的簽名,非常高興。由這男生,我才想起,我從前見到的讀者似乎全是女的,我不認為這表示我有異性緣,應該是說,女讀者比較有見作者的欲望,也比較會付諸實行,男人讀到好文章,頂多說聲好,大概不會想去見作者,像我就沒有什麼想見的作者,不管是男作者或女作者,都沒有。

再想想,我還見過另外一位男讀者,之所以要「再想想」才想起來,因為其實他是一位作家,比我年長,也比我出名多了,我們曾在同一份刊物發表文章,他寫信鼓勵我,熱切的提議見面。俗說同性相斥,不知道我是不是對男讀者比較「壞」,我感謝他的鼓勵,也願意和他見面,但是一直拖著,不知何故,就是沒有赴約。後來,他出國留學,幾年後,他返台定居,有一天我在報紙藝文版看到他的消息,一時興起,去他工作處找他。見到他的第一眼,我察覺他先感意外,隨之極為冷淡,我看出他是一位同性戀者,他則看出我並不是,對我完全失去興趣,我當然馬上告辭,一路心中後悔:我幹麼千里迢迢來此被選美?同時我領悟到,我對性別沒有刻板印象,我的文章顯示出這一點,某些同性戀讀者便懷疑我是同志了。我有一些男女性朋友是同志,但我自己不是,至少過去幾十年來不是。

我不曾因為仰慕作者而去見作者,但是為了公事,例如採訪、聚餐作陪客、參加座談會等,倒是見過不少。據我經驗,不要見作者面比較好,因為人如其文的太少了,人和文背道而馳的卻很多,不騙你,最常破壞作品形象的就是作者本人。一篇作品之所以好,是改來改去後的成果,人的外貌和姿態就沒有辦法這樣改了,長成什麼樣,就是什麼樣。這個道理,也適用於本網站,網上交換意見久了,自然想見面,但你對見面千萬別寄望太高,照片上是胡鐵花、小龍女,本人可能是吳孟達、潘迎紫,落差很大,你卻很難說人家騙你。

因公見到作者,和路上巧遇作者,是不一樣的,後者還蠻不錯。我在輔仁大學不知第幾屆的文學與宗教會議上,見過小說家七等生,那次沒有太特別的感覺;十幾年後,我在台電大樓旁豆漿店門口排隊買燒餅,發現他站在我身前,那次就覺得很有趣,也很榮幸:嘿!善寫自白體小說的七等生,和我喝同一家店的豆漿呢!

學韓文心得

辭典:如果能讀簡體中文,買簡體中文版的韓語辭典,一方面便宜,另一方面選擇比較多。我在台電大樓旁的「問津堂」簡體中文書店,從六七本韓語辭典中,選中「外研社」出版的「現代韓中中韓詞典」,只花不到三百元。後來,我去全國最大的書店三民書店,只找到一本韓語辭典,定價高達九百元。我選中的那本辭典前半部是「從韓文查中文」,後半部是「從中文查韓文」兩部分,而且它的前半部以「動」、「名」、「形」等中文,來標示單字的詞性,相形之下,其他版本的辭典以韓文標示詞性,對初學者很不方便。

教材:大學韓文系用的制式教材,往往解說過細,內容太多,而且,很醜。此外,制式教材涵蓋初、中、高級,一套至少三本,我實在無法評判哪一套比較好,所以我決定不買。坊間一些通俗韓語教材,簡潔而漂亮,似乎不錯。我去台北市立圖書館借了五個不同的版本,仔細比較,特別是試聽所附的CD後,選中「笛籐」出版的「莎郎嘿喲!韓語」。編排漂亮與否,見仁見智,但是這本書的CD真的很實用:分為六十八曲目,由於分得夠細,檢索容易;中韓對照,不會聽到一半,弄不清楚它講到哪裡;音色甜美,有些書的CD,發音死氣沈沈,毫無感情,令人聽了一句就不想聽了。

講義:我能了解,為什麼有些學生有講義後,還是希望有教材。那是因為我們現在用的講義:不附CD,回家沒有辦法練聽力;字體不統一,或不用楷體,初學者比較難辨認和摹寫;沒有裝釘,不好整理和攜帶;沒有統一的頁碼,不好檢索。不過,這些技術問題都不難解決。

我的學習目標:我希望提高自己對韓語的興趣,建立自修的能力,練習思考韓國文化。因此,我沒有花很多時間在朗誦和抄寫字母與單字,卻花不少時間在閱聽韓國的通俗文化文本,體會韓國文化的氣氛。來上課前,我自認不是哈韓族,可是現在,我覺得我好像是了。我很喜歡歌手朴軫永,可惜台灣買不到他的CD。我想學兩首歌:申勝勳的I believe、趙容弼的「歸來釡山港」。世宗大王在《訓民正音》中以「愚民」稱呼百姓,令我覺得他的漢文畢竟不道地。我常把韓國電影當背景音樂來放,如今我的韓國電影DVD已經有十九片了。文化比較上,我印象最深的是,韓國人要先問彼此年齡,才知互相該採用誰尊誰卑的口吻說話,如此階級井然的社會,人會活得幸福嗎?總之,我覺得我相當程度達到了我的學習目標,這要謝謝老師指導。

參考書:我的韓文程度不如韓國小學生,但是透過北京大學出版社「新編韓國語詞彙學」、河北人民出版社「韓文的創制與易學」、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韓文漢譯實用技巧」等中文書,我開始接觸到韓文與中文的關係,讀得津津有味。

網站資源:
a.「韓國觀光公社」繁體中文網站內,有一個韓語教學單元,游標移到字母處,它會立即發音,不必按鍵,很方便。
b.「中韓論壇」簡體中文討論區,中國哈韓族聚集的地方,談如何學韓文,也談韓國文化,資料蠻豐富的。
c.北京某一個外語教學聯盟網站內,有一個韓文字母表,可以看看。
d.「在線韓國語教室」簡體中文網站。
e.一位台灣學者的「韓語入門」繁體中文網站,裡頭有些韓文和其他語言的比較。
f.有名的youtube網站內,除了韓國流行歌曲的MV外,有個共約二十集的「异国佳丽话韩国」(以簡體中文搜尋,才找得到)系列,二十位外國美女以韓語談韓國文化,有中文字幕,蠻好看的。
g.「朝鮮日報」網站,中英日韓文四國語言對照,了解韓國時事的利器。

書兄,好久不見

約二十年前,我在電視上看到電影「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留下深刻印象。正如好的恐怖片未必要鮮血淋漓,好的色情片也未必要露點,本片就有好幾段沒有露點的戲,拍得性感無比:Daniel Day-Lewis無聲的對護士說,take off your cloth,護士辨認出他的唇語後,又吃驚,又覺得好玩,竟依言照做;Lena Olin頭戴呢帽,穿著黑色內衣,放倒穿衣鏡,跪在上頭,優雅的爬行;德國軍官夫人勾引Daniel Day-Lewis,寬衣解帶,坐在凳上,嬌嗔說她渾身酸痛,說時,以手指著背、腰等部位。想買它的錄影帶(當時連VCD都沒有,更別說DVD了),但買不到,原來此片曾以「布拉格之春」為名,在台北影展中公映,但代理商並未進口。十五年前,我在紐約市某大錄影帶店,找到這部電影,明知沒有字幕,大半對白都聽不懂,還是興高采烈的買下了。又過了幾年,我找不到這支錄影帶,大概是我借給朋友後,就忘了曾借給他,而他也忘了曾向我借。幾年前,此片發行DVD,我立刻買了,和它之相識、追求、相逢、分手、重逢,在此終於結束。

類似經驗,還有很多。

1960年代初,朱子家(本名金雄白)在香港發表「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連載,後來結集成書。此書以汪精衛政權(1940~1945)為背景,談及政治鬥爭、高官的酒色財氣、當時的社會事件等,頗具娛樂性。只是,作者肯定汪精衛是憂國憂民的「英雄」,國民黨和共產黨卻認定作者和汪兩人是漢奸,本書遂在台灣和大陸成為禁書。1970年代,我念國小或國中時,在我爸書架上,讀到這套禁書,當時年紀小,似懂非懂,但仍讀得津津有味。1980年代,台灣往自由民主邁進,大剌客李敖重印本書,原始版本是印得密密麻麻的六個薄冊,他改為印得鬆鬆的三巨冊。李敖曾在他的「求是報」中,未經我同意,轉載我發表於其他雜誌的文章,對台灣作者尚且如此,我猜他也沒有付版稅給香港的金雄白。後來,我爸那套書不知去向,李敖版這套書也宣告絕版。2006年,我逛茉莉二手書店台大店時,又見到此書,但非香港版,也非李敖版,而是台灣古楓出版社於1986年所出的盗版,此版也分三冊,封面保留著香港版封面,版型稍大,但字跡不夠清楚。我一看價錢,很便宜,掏錢買了,結束這段情牽三十年的人書之緣。

三十年,夠久了。但有些書,你在十天內就與它重逢,而且,在那之前,你根本不知它之存在。那年,我去美國自助旅行,在芝加哥買了一片很特別的CD,名為The United State of Poetry,內有美國各地現存詩人朗誦自己的詩作,相當別緻。很多CD,都附歌詞說明書,打開一看,這片沒有,美中不足。十天後,我的行程到了華盛頓特區,在一家以同性戀為主題的書店,我發現一本和那CD同名的彩色精裝書,翻開一看,正是那些詩的原文,並附上作者照片,以及其他設計性的照片。我沒有特地找這本書,因為我根本不知道它存在,可是我遇見它,一匹錦布上被添一朵鮮花,這像不像電影「甜蜜蜜」中,張曼玉和黎明在電器行前重逢的結局呢?

重逢,很甜蜜,但有時,重逢不如不見。念國中時,不知誰帶一本「小本的」來學校,下課時,大家搶閱,盛況大概和籃球比賽很像。何謂「小本的」?就是黃色小說,通常紙質極差,印刷極差,排版極差,但內容「好」得不得了,有大量母音發音練習。那本書名叫「性史」,我只看了某個故事的幾行,書就被同學搶走了,不過,在那資訊貧乏的年代,那幾行已足以令少年囝仔遐想到天外天去(在那時,何恭上編的西洋裸體藝術畫冊,幾乎可以當色情圖片來看)。當天的軍訓課上,冷面殺手阿丁老師不吭聲的走到某人後頭,唰的一下,從他膝上抽走一本書,走回講台,用那書啪啪啪的敲擊講桌說:「性史?小小年紀,看這個?」說完,將書放進他的提包內。後來,我才知道,把張競生博士所編著的「性史」稱為「小本的」,實在有些不敬,張博士是中國性教育的先驅,連魯迅在雜文中提及他,都不敢任意菲薄呢。「性史」當然也是禁書,禁書是可遇不可求的,只是我一直沒有遇到。約六年前,我去北京,逛舊書店時,看到一本「張竟生文集」,不禁兩眼一亮。大陸使用簡體字,「吃麵」寫作「吃面」,「張竟生」就是「張競生」,好在我常讀簡體字書,否則就失之交臂了。仔細一讀,書的主要內容是雜文,書末附錄有「性史」中的幾篇,但都不精彩,我想,禁書畢竟是禁書,精彩的,這本文集大概不敢收吧。又過了幾年,台灣的大辣出版社出版了足本「性史」,趕快買下,回家細讀,這才發現,豈只是「張竟生文集」的附錄不精彩,整本「性史」都極不精彩,思之若有所失。畢竟,在錄影帶文化、網路文化之洗禮下,我已不是當年那個無知的小毛頭了。

至今,約有二十本書和二十部電影,在我的「遍尋不著名單」中,其中有些已絕版,有些是國內不售,我期待早日與他們見面。

「無間道」的漏洞

電影「無間道」第一集中,曾志偉和泰國佬兩個老大做毒品交易,曾問泰覺得香港如何,泰以廣東話簡單的說:「好冷。」曾大笑說:「連廣東話都會說了?」「無間道」第二集,講的是曾志偉和泰國佬尚未當老大時的故事,兩人卻在機場流利的以廣東話談判,與第一集的設定不符,是為矛盾。

讀「城狐社鼠」

張大春的新書「認得幾個字」中有一篇「城狐社鼠」,網路上查得到該文,大意是:

張大春的兒子張容今年七歲,有一天,張容的老師撕掉張容的作業本上的幾頁,理由是他的字太醜了。張大春很生氣,認為導師傷害他兒子的自信心,向學校反映,結果校方接受了,還發一篇文章給老師和家長參考。張大春說,讀完那篇文章後,他「嚇得手腳發軟了起來」,因為「頂著科學研究之名的學者,對於教育鬆綁的實踐,竟然已經到了這樣令人髮指的地步」,他甚至想向被他抗議的老師道歉。張大春說,那位「知名的科學研究工作者兼科普作品翻譯者」主張「沒有必要逼著孩子把字寫好,理由之一是,反正現在連手機按鍵都能輸入中文了,何必還堅持手寫文字呢?」接著,張大春批評人本教育基金會「結合了種種具有時髦政治正確性的社會運動者,推廣著一套大人發懶、小孩發獃的野放教育哲學」等。

令張大春「手腳發軟」和「髮指」的那篇文章,是洪蘭發表於國語日報的「別強迫孩子含淚學習」,從網路上找到全文讀後,發現張大春實在有誤解或扭曲之嫌。洪蘭該文倒數第二段說:「認字、寫字是必要的,但字寫得好不好看,說實在,不及他說得有沒有道理來得重要,現在打字這麼方便,連手機都可以打字,何不讓孩子多一些時間去讀一些他喜歡的書,玩一些他喜歡的遊戲呢?」明明是說「寫字是必要的」,但「話說得有道理」更重要,到張大春的「城狐社鼠」裡,怎麼就成了「寫字不重要」呢?我多年前即讀過史英(人本代表)的「從森林小徑到椰林大道」和黃武雄(其他社會運動者代表)的「童年與解放」二書,也沒有看到所謂「大人發懶、小孩發獃的野放教育哲學」,張大春又是何所見而云然呢?

據我的偏見,「鼠城狐社」一文背後,至少有四種心理動力:第一,張大春頗以文學家自居與自豪,在他眼中,文字不只是溝通的工具,而是具有色澤、氣味、音色、性格的咒語、藝品或古物,我覺得他不能容忍外行人小看文字、小看文學、小看文學家。第二,張大春今年五十歲,在前解嚴時代度過青春,當時流行批判權威,知識份子從罵人中得到最大的快感和優越感,解嚴後,「後設」、「解構」、「顛覆」等戰術加入,批判花招就更多了,有人遂寫「如何在三天內成為左派」一文以諷此流行現象。第三,張大春是俗稱的外省第二代,從他在趙水康的電台節目和網上論壇來看,粗略一些的說,他頗有新黨色彩,而洪蘭是曾志朗的太太,人本教育基金會近來逐漸明白支持台獨,張大春與他們針鋒相對,並不那麼難以理解。第四,是張大春的性格的問題,我曾在電視上見到他獲選為優秀青年代表或好人好事代表之類的什麼,進總統府見李登輝,結果他似笑不笑的對李登輝說:「我這次來,主要是要邀請總統上我的電視節目。」這話的潛台詞是:「請搞清楚,你不是主持人,我才是。」後來張大春寫「撒謊的信徒」,在小說序中再三聲明他以一流小說家之尊去處理一個二流政客實在不值;我曾在汀州路的舊書店買了一本談工運的書,作者在封面內頁題字,請張大春指正,但願本書不至淪落舊書店云云,我總覺得,如果作者不寫那句「但願不」引起張大春「對著幹」的情緒,或許他的願望就能實現。

在聯合報資料庫中,找到一篇張大春於1993年八月三日發表的舊文,發表處是民生報婦女家庭版,題目是「嬌嫩的一代又一代」,把它和「城狐社鼠」合看,更能掌握他的思維脈絡。有趣的是,「城狐社鼠」直接批判人本,十四年前的此文卻是配合人本活動造勢而寫:

今年四月十號,人本教育基金會寄了一張「合約」給我。小小的卡片有如巴掌般大,密麻麻印了四項條款。大意是說:在我有生之年,絕不依賴體罰來管教孩子;絕不用刺傷孩子的話來斥責孩子;絕不默許在我身邊有任人傷害一個孩子的身體和心靈;絕不逃避為孩子謀求更好的生長環境和發展機會的責任。簽署這張「片面」的合約卡之前,我躊躇許久。之所以躊躇的原因,恐怕要比簽上這個名字(據說「張大春」三字似乎意味著有影響力的名人了)要更值得人家認識。老實說,我對有生之年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一定會做什麼、一定做不到什麼……之類的事,其實很沒把握。簽卡容易、兌現難,這是每一個擁有金融卡、信用卡之類有負債及償債能力的成年人共同的體認,以及苦惱。我成年日久,漸往中年裡鑽,也就是往老年上日邁月征了。看不慣的人和事不比以前少,卻常常比以前新──換句淺白的話說:我對年輕的人和年輕的事逐漸生出些厭煩的心思。合約卡上說的「孩子」,如果止於嬰幼兒或兒童,我會毫不遲疑地簽名認帳,並以之自許自期。但是在一個三十六歲如我的人眼中看來,許多二十郎當歲的青年仍舊是「孩子」;這些「孩子」大多受過國民教育,甚至還唸過不少年的書;他們的父母、師長比我的父母、師長可能還「開明」些、「民主」些、「寬容」些。然而這些「孩子」之厭棄這個社會或世界的態度和反省方式,卻常常令我怵目驚心。他們經不起挫折、受不得創傷、看不見理想,甚乃至於擔不起一個點兒責任的自我中心取向──不客氣地說:真他媽很欠揍!我的脾氣越來越古怪、性情越來越暴虐。同時我也發現:下一代,還有再下一代則越來越嬌嫩。是的,不能對幼小或弱小者施以任何方式的體罰和打罵,也許會令我這一代古怪暴虐的中年人修身養性,或者也會使嬌嫩的下一代,自主地不至於發展出古怪暴虐的人格。不過,我仍然要藉著人本教育基金會「假我之簽名」搞一個活動(即使它很有意義)的機會,反過頭來對許多從來沒捱過打、受過刺傷的「孩子」們說:如果嬌嫩的你們依舊發展出十分欠揍的人格,用不著我們上一代來打罵,自有下一代來對付你們!

這篇文章很怪,張大春一方面說人本辦這個反體罰活動「很有意義」,以及他「毫不遲疑地簽名認帳」不體罰嬰幼兒與兒童,並以之自許自期,另一方面卻又說他不相信簽約保證未來這檔子事,更不惜自稱「脾氣越來越古怪、性情越來越暴虐」,抨擊許多「嬌嫩」而「無責任感」的年輕人「真他媽很欠揍」,說那是父母師長「開明」、「民主」、「寬容」所致,最後對反體罰所欲保護的下一代放狠話:我們不打罵你們,但是別得意,你們等著你們下一代來對付你們吧。讀完後,我心中疑惑:大春兄,人家反體罰的確是反對體罰嬰幼兒和兒童,你最後到底簽了合約沒有?

我想,張大春並不樂於被掌權的團體或媒體,派去造勢活動中當搖旗卒子,他對「不體罰」亦有深深的疑慮,但是「不體罰兒童」實在太「政治正確」了(明治天皇和光緒皇帝都曾下詔禁止體罰以示維新),再加上民生報安排名人接力寫專欄,他很難對那個名人隊伍拂袖而去(所以文中自諷:據說張大春三字似乎意味著有影響力的名人),他被迫虛應故事,並為自己被迫而憤怒,遂在字裡行間不甘示弱地「討回來」。

如果有人要我承諾不體罰小孩,我也會猶疑,那跟有人要我對我的愛人說「我愛你」很像。「我愛你」之不能說,是因為它是在「我愛你」和「我不愛你」二者做抉擇,對一個完全沈浸在愛中的男人而言,愛他的愛人是不需理由的,因為他的愛人本身是工具也是目的,並非只是工具,「我不愛你」不是選項之一,要他說「我愛你」,是在強迫他接受「我不愛你」的可能性,這等於在他純純然的愛情中摻沙灌水,叫他何忍啟齒?

「承諾不體罰」也一樣,我不體罰小孩,是因為我一見小孩就高興或心疼,壓根兒沒有把「體罰他們」列為選項,絕不是因為他們「幼小或弱小」,也不是因為「體罰」沒有教育效果而且侵犯人權,你問我為什麼不肯承諾不體罰,我還想問你為什麼一開始就把體罰列入考慮呢。張大春對承諾不體罰的猶疑和我完全不同,他說「二十來歲的嬌嫩的年輕人」欠揍,這等於是說,他不揍兒童只是因為他們「幼小而弱小」,再參照本文先前說的四種心理動力,張大春的著眼處可能在,揍兒童使揍兒童的人顯得比兒童更弱,強者弗為也。更重要的是,張大春願意不揍人,不表示他心中不鄙夷他們,也不表示他不會以他擅長的修辭技巧來諷剌和威脅他們,他期待傷害那些他覺得該受制裁的人,因此他說自己「脾氣越來越古怪、性情越來越暴虐」,他要這樣說自己,我沒有意見,但是我不滿於他說他們那一代中年人都是這麼「古怪暴虐」,我算是他那一代的,我也勉強算「古怪」,但是我一點也不「暴虐」。依我之見,張大春是體罰的高危險群,他真該簽下那個不體罰的合約,我本來不必簽,但是為了帶動張大春等人去簽,我願意陪著簽。

張大春以為反體罰者主張「大人發懶、小孩發獃的野放教育」,但是以我為例,我反對體罰,卻不曾主張過什麼「野放」。從前我當小學老師時,深知絕妙的教案可以排除一切秩序問題和強制的必要,我比其他老師花費更多精神和時間來備課,我異常勤奮,何來「發懶」?因我有備而來,心細如髮,妙語如珠,洞燭機先,小孩從未「發獃」,而是為我演出的節目兩眼「發亮」。張大春把「嬌嫩」歸咎於「開明」、「民主」、「寬容」,我也不能接受,為開明而開明,為民主而民主,為寬容而寬容,未必能使「愛的交流」和「論點的交流」發生,欠缺「愛的交流」和「論點的交流」才會造成「嬌嫩」和「暴虐」,如果開明、民主、寬容竟能導致嬌嫩和暴虐,那只能說明它掛羊頭賣狗肉,或強度和累積量不足以去除專制時代的餘毒。

張大春非在「嬌嫩」和「暴虐」中二選一不可,而且暗示選前者不如選後者(以他的話而說就是:「我還不能確認那樣一把撕掉好幾張作業紙會是完全無害的──但是我相信另一端的論理更糟,而且偽善。」),這與他為文時常流露的緊張感和強勢是一致的。最後要講親子與師生的權力關係,我雖強調「愛的交流」,並不天真的以為「愛即平等」,也不否認「愛」來自某種社會建構。我主張為人師長者要自覺與承認自己比兒童更有權勢,並隨時予以節制與善用,所謂善用,指如行為學派大師史金納所主張,用在「文化設計」而非「懲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