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5日

讀「城狐社鼠」

張大春的新書「認得幾個字」中有一篇「城狐社鼠」,網路上查得到該文,大意是:

張大春的兒子張容今年七歲,有一天,張容的老師撕掉張容的作業本上的幾頁,理由是他的字太醜了。張大春很生氣,認為導師傷害他兒子的自信心,向學校反映,結果校方接受了,還發一篇文章給老師和家長參考。張大春說,讀完那篇文章後,他「嚇得手腳發軟了起來」,因為「頂著科學研究之名的學者,對於教育鬆綁的實踐,竟然已經到了這樣令人髮指的地步」,他甚至想向被他抗議的老師道歉。張大春說,那位「知名的科學研究工作者兼科普作品翻譯者」主張「沒有必要逼著孩子把字寫好,理由之一是,反正現在連手機按鍵都能輸入中文了,何必還堅持手寫文字呢?」接著,張大春批評人本教育基金會「結合了種種具有時髦政治正確性的社會運動者,推廣著一套大人發懶、小孩發獃的野放教育哲學」等。

令張大春「手腳發軟」和「髮指」的那篇文章,是洪蘭發表於國語日報的「別強迫孩子含淚學習」,從網路上找到全文讀後,發現張大春實在有誤解或扭曲之嫌。洪蘭該文倒數第二段說:「認字、寫字是必要的,但字寫得好不好看,說實在,不及他說得有沒有道理來得重要,現在打字這麼方便,連手機都可以打字,何不讓孩子多一些時間去讀一些他喜歡的書,玩一些他喜歡的遊戲呢?」明明是說「寫字是必要的」,但「話說得有道理」更重要,到張大春的「城狐社鼠」裡,怎麼就成了「寫字不重要」呢?我多年前即讀過史英(人本代表)的「從森林小徑到椰林大道」和黃武雄(其他社會運動者代表)的「童年與解放」二書,也沒有看到所謂「大人發懶、小孩發獃的野放教育哲學」,張大春又是何所見而云然呢?

據我的偏見,「鼠城狐社」一文背後,至少有四種心理動力:第一,張大春頗以文學家自居與自豪,在他眼中,文字不只是溝通的工具,而是具有色澤、氣味、音色、性格的咒語、藝品或古物,我覺得他不能容忍外行人小看文字、小看文學、小看文學家。第二,張大春今年五十歲,在前解嚴時代度過青春,當時流行批判權威,知識份子從罵人中得到最大的快感和優越感,解嚴後,「後設」、「解構」、「顛覆」等戰術加入,批判花招就更多了,有人遂寫「如何在三天內成為左派」一文以諷此流行現象。第三,張大春是俗稱的外省第二代,從他在趙水康的電台節目和網上論壇來看,粗略一些的說,他頗有新黨色彩,而洪蘭是曾志朗的太太,人本教育基金會近來逐漸明白支持台獨,張大春與他們針鋒相對,並不那麼難以理解。第四,是張大春的性格的問題,我曾在電視上見到他獲選為優秀青年代表或好人好事代表之類的什麼,進總統府見李登輝,結果他似笑不笑的對李登輝說:「我這次來,主要是要邀請總統上我的電視節目。」這話的潛台詞是:「請搞清楚,你不是主持人,我才是。」後來張大春寫「撒謊的信徒」,在小說序中再三聲明他以一流小說家之尊去處理一個二流政客實在不值;我曾在汀州路的舊書店買了一本談工運的書,作者在封面內頁題字,請張大春指正,但願本書不至淪落舊書店云云,我總覺得,如果作者不寫那句「但願不」引起張大春「對著幹」的情緒,或許他的願望就能實現。

在聯合報資料庫中,找到一篇張大春於1993年八月三日發表的舊文,發表處是民生報婦女家庭版,題目是「嬌嫩的一代又一代」,把它和「城狐社鼠」合看,更能掌握他的思維脈絡。有趣的是,「城狐社鼠」直接批判人本,十四年前的此文卻是配合人本活動造勢而寫:

今年四月十號,人本教育基金會寄了一張「合約」給我。小小的卡片有如巴掌般大,密麻麻印了四項條款。大意是說:在我有生之年,絕不依賴體罰來管教孩子;絕不用刺傷孩子的話來斥責孩子;絕不默許在我身邊有任人傷害一個孩子的身體和心靈;絕不逃避為孩子謀求更好的生長環境和發展機會的責任。簽署這張「片面」的合約卡之前,我躊躇許久。之所以躊躇的原因,恐怕要比簽上這個名字(據說「張大春」三字似乎意味著有影響力的名人了)要更值得人家認識。老實說,我對有生之年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一定會做什麼、一定做不到什麼……之類的事,其實很沒把握。簽卡容易、兌現難,這是每一個擁有金融卡、信用卡之類有負債及償債能力的成年人共同的體認,以及苦惱。我成年日久,漸往中年裡鑽,也就是往老年上日邁月征了。看不慣的人和事不比以前少,卻常常比以前新──換句淺白的話說:我對年輕的人和年輕的事逐漸生出些厭煩的心思。合約卡上說的「孩子」,如果止於嬰幼兒或兒童,我會毫不遲疑地簽名認帳,並以之自許自期。但是在一個三十六歲如我的人眼中看來,許多二十郎當歲的青年仍舊是「孩子」;這些「孩子」大多受過國民教育,甚至還唸過不少年的書;他們的父母、師長比我的父母、師長可能還「開明」些、「民主」些、「寬容」些。然而這些「孩子」之厭棄這個社會或世界的態度和反省方式,卻常常令我怵目驚心。他們經不起挫折、受不得創傷、看不見理想,甚乃至於擔不起一個點兒責任的自我中心取向──不客氣地說:真他媽很欠揍!我的脾氣越來越古怪、性情越來越暴虐。同時我也發現:下一代,還有再下一代則越來越嬌嫩。是的,不能對幼小或弱小者施以任何方式的體罰和打罵,也許會令我這一代古怪暴虐的中年人修身養性,或者也會使嬌嫩的下一代,自主地不至於發展出古怪暴虐的人格。不過,我仍然要藉著人本教育基金會「假我之簽名」搞一個活動(即使它很有意義)的機會,反過頭來對許多從來沒捱過打、受過刺傷的「孩子」們說:如果嬌嫩的你們依舊發展出十分欠揍的人格,用不著我們上一代來打罵,自有下一代來對付你們!

這篇文章很怪,張大春一方面說人本辦這個反體罰活動「很有意義」,以及他「毫不遲疑地簽名認帳」不體罰嬰幼兒與兒童,並以之自許自期,另一方面卻又說他不相信簽約保證未來這檔子事,更不惜自稱「脾氣越來越古怪、性情越來越暴虐」,抨擊許多「嬌嫩」而「無責任感」的年輕人「真他媽很欠揍」,說那是父母師長「開明」、「民主」、「寬容」所致,最後對反體罰所欲保護的下一代放狠話:我們不打罵你們,但是別得意,你們等著你們下一代來對付你們吧。讀完後,我心中疑惑:大春兄,人家反體罰的確是反對體罰嬰幼兒和兒童,你最後到底簽了合約沒有?

我想,張大春並不樂於被掌權的團體或媒體,派去造勢活動中當搖旗卒子,他對「不體罰」亦有深深的疑慮,但是「不體罰兒童」實在太「政治正確」了(明治天皇和光緒皇帝都曾下詔禁止體罰以示維新),再加上民生報安排名人接力寫專欄,他很難對那個名人隊伍拂袖而去(所以文中自諷:據說張大春三字似乎意味著有影響力的名人),他被迫虛應故事,並為自己被迫而憤怒,遂在字裡行間不甘示弱地「討回來」。

如果有人要我承諾不體罰小孩,我也會猶疑,那跟有人要我對我的愛人說「我愛你」很像。「我愛你」之不能說,是因為它是在「我愛你」和「我不愛你」二者做抉擇,對一個完全沈浸在愛中的男人而言,愛他的愛人是不需理由的,因為他的愛人本身是工具也是目的,並非只是工具,「我不愛你」不是選項之一,要他說「我愛你」,是在強迫他接受「我不愛你」的可能性,這等於在他純純然的愛情中摻沙灌水,叫他何忍啟齒?

「承諾不體罰」也一樣,我不體罰小孩,是因為我一見小孩就高興或心疼,壓根兒沒有把「體罰他們」列為選項,絕不是因為他們「幼小或弱小」,也不是因為「體罰」沒有教育效果而且侵犯人權,你問我為什麼不肯承諾不體罰,我還想問你為什麼一開始就把體罰列入考慮呢。張大春對承諾不體罰的猶疑和我完全不同,他說「二十來歲的嬌嫩的年輕人」欠揍,這等於是說,他不揍兒童只是因為他們「幼小而弱小」,再參照本文先前說的四種心理動力,張大春的著眼處可能在,揍兒童使揍兒童的人顯得比兒童更弱,強者弗為也。更重要的是,張大春願意不揍人,不表示他心中不鄙夷他們,也不表示他不會以他擅長的修辭技巧來諷剌和威脅他們,他期待傷害那些他覺得該受制裁的人,因此他說自己「脾氣越來越古怪、性情越來越暴虐」,他要這樣說自己,我沒有意見,但是我不滿於他說他們那一代中年人都是這麼「古怪暴虐」,我算是他那一代的,我也勉強算「古怪」,但是我一點也不「暴虐」。依我之見,張大春是體罰的高危險群,他真該簽下那個不體罰的合約,我本來不必簽,但是為了帶動張大春等人去簽,我願意陪著簽。

張大春以為反體罰者主張「大人發懶、小孩發獃的野放教育」,但是以我為例,我反對體罰,卻不曾主張過什麼「野放」。從前我當小學老師時,深知絕妙的教案可以排除一切秩序問題和強制的必要,我比其他老師花費更多精神和時間來備課,我異常勤奮,何來「發懶」?因我有備而來,心細如髮,妙語如珠,洞燭機先,小孩從未「發獃」,而是為我演出的節目兩眼「發亮」。張大春把「嬌嫩」歸咎於「開明」、「民主」、「寬容」,我也不能接受,為開明而開明,為民主而民主,為寬容而寬容,未必能使「愛的交流」和「論點的交流」發生,欠缺「愛的交流」和「論點的交流」才會造成「嬌嫩」和「暴虐」,如果開明、民主、寬容竟能導致嬌嫩和暴虐,那只能說明它掛羊頭賣狗肉,或強度和累積量不足以去除專制時代的餘毒。

張大春非在「嬌嫩」和「暴虐」中二選一不可,而且暗示選前者不如選後者(以他的話而說就是:「我還不能確認那樣一把撕掉好幾張作業紙會是完全無害的──但是我相信另一端的論理更糟,而且偽善。」),這與他為文時常流露的緊張感和強勢是一致的。最後要講親子與師生的權力關係,我雖強調「愛的交流」,並不天真的以為「愛即平等」,也不否認「愛」來自某種社會建構。我主張為人師長者要自覺與承認自己比兒童更有權勢,並隨時予以節制與善用,所謂善用,指如行為學派大師史金納所主張,用在「文化設計」而非「懲罰」上。